中國經濟網北京8月22日訊 凱旺科技(301182.SZ)20日發布關于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河南監管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監管函的公告。
凱旺科技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河南監管局(以下簡稱“河南證監局”)出具的《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河南監管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2025】18號(以下簡稱“決定書”),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出具的創業板監管函(2025)第109號。
凱旺科技表示,公司及上述人員高度重視《決定書》和《監管函》所指出的問題,將嚴格按照河南證監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要求,積極落實相關事項的整改工作。公司將以此為戒,后續加強對證券法律法規的學習,建立有效的內部控制機制,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進公司健康穩定發展。上述行政監管措施對公司經營無重大影響。
深交所于8月20日發布關于對河南凱旺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關當事人的監管函(創業板監管函〔2025〕第109號)。監管函顯示,2025年4月24日,凱旺科技披露《關于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凱旺科技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對2024年一季度起開展的“購買原材料+成品組裝”業務進行了回顧,按照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將該業務由總額法改按凈額法確認收入,并對2024年第一季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和第三季度報告進行追溯調整。凱旺科技2024年第一季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和第三季度報告相關財務數據披露不準確。
凱旺科技上述行為違反了深交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4年修訂)》第1.4條、第5.1.1條的規定;陳海剛作為凱旺科技董事長、邵振康作為凱旺科技財務總監兼董事會秘書未能恪盡職守、履行忠實勤勉義務,對凱旺科技上述違規行為負有重要責任,違反了深交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4年修訂)》第1.4條、第4.2.2條、第5.1.2條的規定。請凱旺科技董事會和相關當事人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河南證監局5月29日發布關于對河南凱旺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關責任人員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2025〕18號)。經查,河南凱旺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違規行為:
2025年4月24日,公司披露《關于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將購買原材料進行組裝加工并對外銷售的特定業務收入核算方法由總額法更正為凈額法,并對2024年第一季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和第三季度報告進行追溯調整。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和第三季度報告相關財務數據披露不準確。
以上行為違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三條第一款規定。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陳海剛、財務總監兼董事會秘書邵振康對上述違規行為負主要責任。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河南證監局決定對公司及陳海剛、邵振康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凱旺科技4月24日發布的關于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顯示,經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公司對前期會計差錯進行更正,更正內容涉及2024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財務報表。
根據財政部2017年7月5日修訂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的規定,公司執行新收入準則的相關要求。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凱旺電子有限公司及孫公司越南凱旺科技有限公司自2023年9月起開展原物料購買、進行成品組裝業務,2024年1季度起實現銷售業務,在業務開展初期,公司判斷承擔了商品相關的應收賬款和存貨等主要風險,因此按照全額法確認收入并結轉相應的成本,并據此編制了2024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財務報表。
近日,公司對以上原物料購買并成品組裝、銷售業務進行了回顧,對業務判斷不局限于合同的法律形式,而是更深層的業務實質,結合新收入準則以下條款:1)公司是否承擔按照有關合同條款向客戶提供商品的主要責任;2)公司是否在轉讓商品之前或之后并未完全承擔該商品的存貨風險;3)公司是否擁有完整自主定價權,綜上,公司認為在購買原物料及組裝業務中,在轉讓商品前后公司實際上未完整擁有商品的自主定價權、未完全承擔商品相關的存貨風險。出于謹慎性考慮,并結合專業機構的建議,更加客觀反應業務實質,更加真實、準確、完整的反應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公司確定購買原物料進行組裝加工的業務按凈額法確認收入。
公司對上述前期會計差錯采用追溯重述法進行更正,相應對2024年第一季度、2024年半年度、2024年第三季度財務報表進行了追溯調整。
凱旺科技2024年年度報告顯示,報告期內,該公司實現營業收入5.96億元,同比增長9.12%;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9345.29萬元,上年為-5682.02萬元;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1.09億元,上年為-6394.28萬元;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為-6509.87萬元,上年為-1300.49萬元。
凱旺科技于2021年12月23日在深交所創業板上市,公開發行新股2396萬股,發行價格為27.12元/股,保薦機構為中原證券,保薦代表人為王二鵬、武佩增。
凱旺科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總額為6.50億元,募集資金凈額為5.80億元,較原擬募資多2.81億元。此前披露的招股書顯示,凱旺科技原擬募資2.99億元,擬分別用于精密連接器及連接組件產能擴展項目、研發中心建設項目、補充流動資金。
凱旺科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費用總額為6946.38萬元,其中,承銷及保薦費用5583.21萬元。
責任編輯: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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