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市住建局獲悉,聚焦物業服務企業侵占業主公共收益、收入及分配不公開等群眾關心的“關鍵小事”,今年以來,泉州市持續推進小區公共收益專項整治,切實維護業主利益。市民朋友若發現五類“點題整治”問題線索,可向市、縣兩級住建等物業主管部門舉報。
其中,關于小區公共收益未按要求及時、全面公示,公示內容虛漏假等問題,重點整治物業服務企業未設置公示牌或公示牌未設置在小區主要人行出入口位置;未按規定在每季度第一個月的月底前,將上一季度公共收益收支情況在小區公示牌等醒目位置,以及省住宅小區公共收益信息管理系統和泉州市物業項目管理系統公示;公示時間少于30日;對部分公共收益項目故意不公示、公示的項目張冠李戴,公示內容漏項錯項;公示的賬目混亂,公示金額填報不實;公示的公共收益收支情況和實際不符等。
關于公共收益管理、支出不規范等問題,重點整治物業服務企業未按規定對公共收益單獨開戶或專賬進行管理;未按規定經業主共同決定擅自使用公共收益;公共收益不入賬、少入賬、虛增項目列支;未按規定或約定的比例進行分配;未將公共收益結余及時存入維修資金專戶等。
關于物業服務企業侵占公共收益問題,重點整治物業服務企業未按法律法規規定,擅自利用共有部分進行經營;物業服務企業管理人員利用工作之便或企業管理漏洞,私自侵吞公共收益;監管部門和單位對業主投訴的物業服務企業侵占公共收益問題查處不及時、處理不到位等。
關于物業服務企業與業委會違規共同侵占公共收益問題,重點整治將共有部分擅自出租給第三方經營;虛增小區維修、更新和改造的項目和費用,套取公共收益;虛增公共收益經營管理費用等。
此外,檢查督導落實不到位問題也被列入此次專項整治的重點。
根據相關工作方案,此次物業“點題整治”將持續到12月底。在物業服務企業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市住建局將每月對各縣(市、區)物業“點題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通報,并約談整治工作推進較慢、不見實效的地區。對檢查中發現問題,予以重點督辦。
各縣(市、區)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將會同有關部門,對照整治重點和群眾投訴較多的問題線索,對問題企業、重點小區進行實地調查核實,并及時處理,處理結果應同步反饋投訴人;對群眾反映強烈、問題突出的典型案例,將會同有關部門對受罰企業及時實施聯合懲戒,通報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對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有關部門處理。(泉州晚報記者謝曦 通訊員張亮平)
責任編輯: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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