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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福建省委巡視工作統一部署,2017年3月22日至4月22日,省委巡視五組對省文化廳黨組開展了巡視,并于2017年8月16日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堅決貫徹巡視要求,切實把巡視整改作為重大政治任務抓緊抓實

    省委巡視是政治巡視,是對文化廳領導班子和黨員干部的一次全面“政治體檢”。廳黨組把巡視整改工作作為一項重大的政治任務,即知即改、立行立改, 動真碰硬、務求實效。

    (一)提升政治站位,堅定行動自覺

    廳黨組深刻認識到抓好巡視整改的極端重要性和緊迫性,思想上高度重視,行動上迅速及時,部署上層層推進。省委巡視反饋意見后,廳黨組書記、廳長石建平先后主持召開廳黨組會議、廳領導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巡視整改工作專題會議等共11次,研究部署巡視整改工作。各分管廳領導按照職責分工,靠前指揮,抓緊抓好分工領域的整改落實。各相關處室、單位負責人對存在的問題對號入座、主動認領,對照檢查、深刻反思,進一步明確了整改方向和努力目標,更加堅定了抓好整改的信心和決心。

    (二)落實整改責任,抓好問題整改

    巡視反饋會結束后,廳黨組立即召開專題黨組會,立即成立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學習領會反饋會精神,研究巡視整改任務的具體措施和步驟。廳黨組認真落實整改主體責任,逐條梳理研究、逐項細化任務,形成巡視整改任務分工方案。方案對涉及6個方面20項共48個問題,逐一明確整改責任領導、責任單位、責任人和時間進度。注重在知責、明責、履責、盡責上下功夫,層層傳導壓力。按照責任分工,全廳上下對照整改方案要求,進一步逐項細化任務清單和整改措施,確保了整改任務事事有著落、項項有人管、件件有回音。

    (三)堅持舉一反三,強化建章立制

    廳黨組結合“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要求,針對巡視反饋問題,舉一反三,繼續深挖問題根源,突出整改實效。廳黨組召開了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廳領導對照反饋意見指出的主要問題和意見建議,主動把自己擺進去,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并提出加強整改的具體措施。廳黨組專門印發關于落實整改要求舉一反三擴大巡視成果的通知。廳黨組擴大會專題部署落實舉一反三,加強整改,推動省直文化系統同類問題的解決。開展專題教育,石建平為省直文化系統黨員干部上題為《黨性修養和黨性鍛煉》的黨課,其他廳領導也分別上黨課,邀請省審計廳專家作“機關單位審計發現問題分析及違規責任”專題輔導講座,關口前移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加強建章立制,認真梳理現行規章制度,扎緊制度“籠子”,杜絕漏洞。目前已修訂完善和新制訂出臺各類規章制度19個。

    二、巡視反饋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黨的領導弱化方面

    1.關于“黨的意識不強,黨組議事制度不健全”的問題。一是分別于2017年3月17日、5月3日修訂印發《福建省文化廳行政工作會議規則》(閩文辦〔2017〕5號)、《中共福建省文化廳黨組會議規則》(閩文黨組〔2017〕17號),明確了廳務會議和廳黨組會議議事內容、實施程序等。二是認真落實《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科學確定議題,及時協調召開廳黨組會議,杜絕以廳務會議代替黨組會議的問題發生。廳黨組每年至少專題研究兩次黨建工作,廳屬各單位參照執行。加強對基層黨組織的領導,將基層黨建工作納入主體責任檢查范疇。三是嚴格落實《中共福建省文化廳黨組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閩文黨組〔2016〕16號)和相關文件要求,制定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清單。廳黨組每半年聽取一次機關各處(室、局)匯報意識形態工作,按規定要求每半年向省委呈報一次。今年7月25日,廳黨組已向省委報告2017年我廳上半年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四是進一步明確福建人民藝術劇院、省實驗閩劇院、省文藝音像出版社有限責任公司等廳屬單位領導班子分工,責成各單位對各自制定的“議事制度(規則)”再次組織學習,落實好民主集中制。對其中班子中出現不團結的,通過開展談話提醒、交流輪崗個別班子成員化解內部矛盾。

    2.關于“黨組核心作用發揮不夠,一些重要工作難以落實”的問題。一是認真落實《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 》《中共福建省文化廳黨組會議規則》《福建省文化廳行政工作會議規則》,涉及重大事項均按程序上報黨組會議或廳務會議研究,以及進一步規范廳黨組中心組學習和民主生活會。二是加強學習,將《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 》納入廳黨組會議、廳黨組理論中心組學習計劃。三是規范黨組會議記錄。督促廳黨組秘書認真履行職責,按規定要求做好廳黨組會議通知、記錄和會議紀要擬寫等工作。3月14日召開廳黨組會,明確黨組會議紀要由黨組秘書負責記錄,同時加強廳黨組秘書業務培訓學習,規范會議記錄,杜絕不完整、零散現象發生。目前黨組會議記錄已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規范記錄,形成紀要并按要求存檔。四是每月召開廳務會或專題會,聽取省直文化系統預算執行情況匯報,研究推進預算執行相關工作。明確推進部門預算執行的整改措施。督促廳屬各單位制定預算執行的推進措施,進行項目分解,以及明確責任人和完成時限,全力推進預算執行。五是2017年8月12日制定出臺《福建省文化廳公文處理規定(修訂)》,明確公文處理原則、主送形式及發文字號、行文規則、發文辦理等有關事項,規范公文管理。重大事項特別是上報文化部、省委省政府、省委宣傳部等事項經過廳務會或者廳黨組會集體研究,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

    3.關于“對九屆省委巡視反饋意見整改不到位”的問題。一是堅持問題導向,加強制度建設,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權。今年3月18日,印發《福建省文化廳關于轉發〈福建省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辦法〉的通知》。6月23日印發《福建省文化廳國內公務接待實施辦法》(閩文辦〔2017〕10號)。8月21日修訂下發《福建省文化廳關于重大文藝藝術活動經費支出管理的若干規定》(閩文財〔2017〕9號)。8月28日印發的《中共福建省文化廳黨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實施辦法》(閩文黨組〔2017〕33號),將“重大廉政風險要組織排查評估”的要求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的第五種問責情形中加以強調。目前涉及有關制度建設的整改措施已落實到位。二是采取有力措施推動藝術家園工程決算。前期經我廳與省二建反復對接、共同努力,多方尋查歷史檔案,目前除15年前舊版預算軟件需找專業人士銜接外,其余缺件省二建基本補齊,具備審核條件。經我廳與該公司協調溝通,共同努力,現進入1-4號樓決算審核程序。三是清理借用人員。經核實,廳機關確實存在長期借用下屬單位工作人員和管理不規范的問題。我廳對此高度重視,即知即改,規范管理。經2017年7月6日廳務會議議定,停發廳機關現有借用、跟班學習人員共17人的福利補貼(每人每月800元)。為加強廳機關跟班學習人員的“進管出”,制定了《福建省文化廳機關跟班學習人員管理辦法》。廳黨組擴大會對此前違規發放福利補貼清退工作進行部署。目前,借用人員20人,已明確回原單位上班的有9人,對確因工作需要的,擬留下跟班學習11人,重新按規定辦理手續。現有借用人員16人有領取福利補貼,已有12人共退還5.04萬元,其余的款項正在清退中。四是對相關責任人員予以嚴肅問責。整改不到位問題,主要責任在黨組,9月21日,黨組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對此問題進行自我檢查;分管領導主動認領責任,并進行自我檢查和自我批評;對直接責任人視情節性質分別予以誡勉通報和批評教育處理。

    (二)黨的建設缺失方面

    1.關于“黨內政治生活質量不高”的問題。一是把學習《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納入廳黨組會議學習計劃。二是每年按時召開廳黨組民主生活會和專題民主生活會,用好批評和自我批評武器,提高會議質量,起到“紅紅臉,出出汗”的效果。三是按巡視整改要求,今年9月21日下午召開廳黨組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廳領導把自己擺進去主動認領分管責任,進行剖析反省檢查。四是嚴格落實省直機關工委《關于深化省直機關全面從嚴治黨的若干意見》(閩委工〔2017〕6號)的相關規定,將廳機關、廳屬單位支部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廳領導、支部書記上好黨課,過好組織生活會情況納入省直文化系統開展全面落實主體責任的檢查內容,加大檢查力度。各位廳領導帶頭落實講黨課制度,帶頭參加所在支部的組織生活和主題黨日活動。省文物局黨支部今年9月15日召開黨員大會,認真學習黨內組織生活會條例,提高對召開組織生活會重要性的認識。五是今年7月制訂了《福建省文化廳談話談心制度》,明確了談話的類型、對象、內容、安排和分工以及記錄的要求,規定廳機關各處(室、局)主要負責人、廳直屬單位主要負責人由廳黨組書記、廳長負責談話;廳機關其他干部、廳直屬單位班子其他領導成員由分管廳領導負責談心。強調廳機關處室(局)的談話記錄要使用專門記錄本,并指定專人保管。今年以來廳領導已開展各類談話76人次(其中,廳黨組書記、廳長石建平開展談話40人次),駐廳紀檢組開展各類談話31人次,均按要求做好記錄。駐廳紀檢組長對廳機關及廳屬單位主要負責人約談7人次,通過約談,督促建立完善相關規章制度、落實違規超發績效工資和重大項目進展緩慢等問題的整改;駐廳紀檢組對廳公房出租出售管理、個別廳屬單位實行“彈性工作制”發出紀檢建議2份。加強對廳屬單位談話談心制度落實的督促檢查,要求省直文化系統各級黨組織書記每年每人聯系2-3名同志,開展談心聯系活動。

    2.關于“基層黨組織逾期未換屆問題突出”的問題。為規范省直文化系統基層黨組織按期換屆工作,今年4月5日印發《福建省文化廳機關基層黨組織按期換屆選舉工作若干規定》(閩文黨委〔2017〕27號),對基層黨組織任期作出明確規定和重申,對9個超期換屆的基層黨組織進行通報,并督促14個基層黨組織按期進行換屆選舉,配齊支委。目前,除省文藝音像出版社有限責任公司黨支部因選舉不規范,要求其重新進行換屆工作外,其他全部換屆到位。指導各黨支部對按規定配備紀檢委員情況進行自查,對未配備的督促補選到位,現在已完成換屆的每個支部均設1名紀檢委員。

    3.關于“黨費使用管理不規范”的問題。為規范黨費使用管理,采取如下措施:一是加強學習。今年9月15日廳機關黨委委員會再次組織學習中共福建省委組織部辦公室《轉發中央組織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黨費工作的通知》(閩委組辦〔2017〕9號)等文件精神,提高黨費使用管理水平。二是嚴格按照閩委組辦〔2017〕9號等文件規定執行,嚴格黨費審批手續,保證黨費專款專用。三是根據省委巡視整改要求和省審計廳同級審計意見,依托廳計財處進行黨費財務收支及會計核算管理,以杜絕黨費管理不符合財經紀律的現象發生。

    (三)全面從嚴治黨不力方面

    1.關于“主體責任意識淡化,監督管理不到位”的問題。一是相關廳領導認真查擺對所分管的單位監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深入各相關單位開展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檢查,廣泛聽取干部群眾意見,制訂移交整改責任清單,分別與單位主要負責人和每位班子成員談心談話,按照“五抓五看”的要求督促其落實主體責任、促進班子團結,推動單位進一步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健全規章制度、防控廉政風險、加強效能建設,確保完成各項整改措施。二是將主體責任落實納入廳黨組中心工作。要求廳黨組成員在實際工作中嚴格落實“一崗雙責”;駐廳紀檢組也進一步強化監督責任。制定省文化廳黨組今年的主體責任工作清單,按照“五抓五看”要求,每年由廳領導帶隊對廳屬單位開展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檢查和“制度、作風”檢查,做到“全覆蓋,無死角”。三是嚴格按照述職述廉和民主生活會要求開展工作,對存在問題進行剖析反省。在廳黨組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上,每位廳領導均將巡視問題擺進去剖析,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四是確定今后每半年召開一次黨風廉政建設議題的黨組會議。今年8月4日,廳黨組專題召開了省直文化系統信訪舉報與黨風廉政形勢分析會,針對省直文化系統現狀,擺情況,講問題,進一步查找廉政風險點,加強制度建設,做好源頭防范,運用“四種形態”,加強監督執紀問責。

    2.關于“管理制度不健全,廉潔風險防控不得力”的問題。一是督促嚴格落實《福建省文化廳關于落實紀檢委員列席領導班子議事會議的通知》(閩文黨委〔2015〕22號)。二是督促落實今年4月11日印發的《福建省文化廳關于開展崗位廉政風險點自查及防控措施制定工作的通知》(閩文黨委〔2017〕33號)。三是制定公務接待管理實施細則、文物及藝術品征集管理辦法,填補制度空白。印發我廳《古籍特獻、非遺藏品、美術作品及文物(自然標本、化石)藏品征集資金管理辦法(試行)》(閩文財〔2017〕10號)等。四是組織檢查行政審批制度落實情況,加強廉潔風險情況預研預判。五是修訂《福建省文物局維修保護和文物征集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福建省世界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規范資金使用管理。六是2017年8月制定了《福建省文化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廳屬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管理的意見(試行)》,《意見》要求廳屬各單位要嚴格控制本單位的績效工資總量,并將單位主要領導的績效工資控制在單位人員平均數的3倍以內,同時對績效工資發放的流程做了進一步明確,強調了相關制度要求。并按季度開展了“1+X”績效工資的專項檢查,發現線索即移交廳機關紀委或駐廳紀檢組處理。

    3.關于“紀檢組監督執紀問責力度不夠”的問題。一是堅持“一案雙查”,加大追責問責力度。先后對涉及主體責任、監管責任落實不力的7名單位和部門主要領導、分管領導進行問責,做到有錯必糾、有責必問。二是動輒則咎,加大通報曝光力度。針對“省文化廳2016年度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8起10人,但通報不夠”問題,駐廳紀檢組立行立改,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行為和失責行為,查處一起,通報一起。今年已對省直文化系統、福建中國閩臺緣博物館8起30人予以通報批評,扭轉過去部分問題在執紀問責中存在的松、寬、軟現象,挺身走向嚴、實、硬。三是嚴格執行監督執紀工作規則,提高線索處置質量。針對個別問題線索處置不到位、初核件材料不全問題,舉一反三,自覺將《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試行)和省紀委《實施辦法》運用于線索處置全過程,對初核方案、初核措施、初核報告及處理結論均從嚴把握,切實提高處置質量。對巡視指出的個別問題線索處置不到位,立行立改。四是把握運用“四種形態”,提升監督執紀效果。有針對性地開展廉政談話,做好記錄與統計,特別對談話筆錄嚴格按照紀律檢查的要求,做到要素齊全邏輯規范,結構邏輯完整詳盡,將各項工作做細做實;針對沒有建立線索管理臺賬問題,主動與省紀委相關室對接,對現有問題線索管理臺賬進行充實、完善,并將處置結論整合進重要領導干部廉政檔案,實行動態管理與結果運用,提高執紀效果。

    (四)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方面

    1.關于“仍然存在超標準接待問題”。一是2015年3月11日接待有關調研組,接待標準偏高,參加陪餐的3位人員已主動退回1200元。二是2015年12月廳領導接待省外客人,人均餐費偏高。今年3月16日已將超標準、超次數的接待費用4009元,由陪同接待人員分別分攤后退還。3月29日,陪同接待和審核的分管廳領導在黨組會上作了自我檢查,黨組書記對他們開展批評,其他廳領導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廳黨組于4月17日對經辦的3位同志給予誡勉談話并通報。三是完善國內公務接待管理制度。我廳對2014年至2017年10月廳機關公務接待情況進行全面核實,發現在2016年前接待過程中存在手續不夠齊全、審批程序不夠規范等問題。針對存在的問題,今年3月9日—10日,駐廳紀檢組舉辦“全省文化系統紀檢業務培訓班”,組織廳機關處室負責人和廳屬單位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參加培訓,重申了“三公經費”開支規定與紀律要求;3月18日,印發《福建省文化廳關于轉發〈福建省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辦法〉的通知》;6月23日,制定了《福建省文化廳國內公務接待實施辦法》(閩文辦〔2017〕10號)下發各單位執行,確保接待規范,標準嚴控。四是關于“超標準購送禮品”事項。責成省閩臺文化交流中心財務經辦人員加強財務條例和廉政教育學習,并作出檢討。中心主任及財務經辦人員分別在中心會議上開展了自我批評,深刻剖析自身存在的問題,今后將堅決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對確需購買禮品的應認真參照《福建省黨政機關外賓接待經費管理辦法的通知》(閩財外〔2014〕18號)規定,抓好落實,嚴把財務關,杜絕此類事件的再次發生。

    2.關于“領導干部違規領取津補貼”的問題。一是關于違規領取勞務費事項。由于廳人教處對原規定理解有偏差造成問題的發生,責成廳人教處加強對機關培訓費管理政策的學習和研究。今后要求廳機關干部和廳屬單位領導干部在省文化廳系統舉辦的各類培訓班進行授課,嚴格按修訂的《福建省直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執行。

    二是關于違規兼職取酬事項。廳黨組要求當年領取獎勵金的人員退還,所退還的獎勵金將如數存入積翠園藝術基金管委會的賬戶。截止9月28日,31人全部退還到位。其中,7位廳級干部(均已調離省文化廳或者退休)退回2.1萬元。在9月21日廳黨組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上,各位廳領導都從兼職取酬等問題中汲取深刻教訓,深入剖析,統一了思想認識,要求要加強管理,規范積翠園藝術基金運作。同時,進一步強化監管責任,省文化廳已下文重申了省文化廳系統、主管社會團體退(離)休領導干部在社會團體兼職不得取酬的要求。對省文化廳主管的20家(其中1家長期未參加年檢,已向民政部門提交予以撤銷的函件)社會團體兼職取酬問題開展自查自糾工作,目前19家社會團體已完成自查自糾工作,18名退(離)休領導干部領取的補貼64200元,已全部清退到位。

    三是關于違規領取津補貼事項。閩臺文化交流中心所發放的績效工資及各項津補貼均在省公務員局批復的績效總量范圍內。但在核實過程中,我廳也發現中心績效、津補貼發放審批制度不夠規范,人員少,在編非在編人員發放一張表審批,發放科目沒有備注列入績效總額。我廳已責成中心加強財務管理,規范績效、津補貼發放審批制度。

    根據廳黨組專題會議部署,我廳對2014年—2016年廳機關人員在廳屬單位領取津貼補貼及報銷差旅費情況進行自查和整改。經復核廳機關人員在廳屬單位領取的專家評審、勞務等費用情況,發現在職6人15人次領取勞務費11690元,已全部追繳收回,清退到帳。經復核廳機關人員因公在廳屬單位報銷差旅費及相關費用情況,發現廳機關2位科級干部2015年3月11—14日參加福建書院課題調研,在省藝術館領取調研補貼4800元(省委宣傳部下達福建書院課題調研專題資金10萬元到省藝術館),同時在此專項中報銷差旅費700元,沒有在廳機關重復報銷差旅費。現已全部追繳收回課題調研補貼4800元,清退到帳。

    同時,我廳舉一反三,加強對績效工資發放政策的規范管理,并在省直文化系統內部開展自查自糾工作。今年3月份以來共清退超發績效工資975912.2元,對違規超發績效工資的福建人民藝術劇院原主要負責人、省芳華越劇團主要負責人予以黨紀立案,對相關的責任人予以相應處置。

    3.關于“領導干部在下屬單位報支出國境費用”的問題。近年來,我廳領導作為出訪演出、辦展等活動的帶隊團領導,每次出訪都是根據財政下達的專項資金在出訪團組中報銷,納入全年出國額度來管理。通過此次巡視,我廳認識到這樣報銷,不便于掌握廳領導和廳機關人員的出訪動態和出國費用的支出明細。從8月21日開始,我廳嚴格按照省委巡視組的要求,舉一反三,嚴格執行因公出國費用管理規定和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規定執行,參照省直機關其他兄弟廳局通行的做法,對財政下達的專項出國資金到具體任務單位的,廳屬二級預算單位要嚴格將廳領導帶團或廳機關人員隨團出訪所開支的出國費用,采用經費分割的辦法,從廳屬二級預算單位財政下達的出國任務專項中分割出來,填制項目資金分割單,并加蓋公章,轉入所在廳機關財務部門,納入廳里開支,以便于正確反映廳領導的出國動態,確保財政資金專款專用。同時,對廳屬單位出訪人員在廳里開支的,也按此法分割到具體單位,在單位財務帳面直接體現。

    4.關于“公車使用管理不力”問題。一是關于2016年廳機關公車運行費超預算事項。經核實,我廳2016年公務用車運行維護經費預算28萬元,實際支出33.94萬元,超預算支出5.94萬元,主要原因是廳本級2016年1—2月車改前有16部公車,3份月才實施公車改革,車改后保留公車7部,多繳了9部的保險費和車改前1—2月9部的公車運行費,造成超預算5.94萬元。車改后,我廳已加強了公務用車使用管理,2017年6月1日制定并印發《關于重申機關公務用車派遣和租賃有關管理規定的通知》,規范我廳公務用車使用及運行經費開支,大力壓縮運行支出,嚴格車輛的維修與管理。嚴格按照省財政下達的年度預算開支運行費用,貫徹落實省機關事務管理局《關于加強公務用車使用管理的通知》(閩機管綜〔2017〕109號),確保公務用車管理各項規章制度落實到位,確保2017年我廳公車運行費控制在“三公”預算額度內。二是關于公車加油管理不到位,個別車輛涉嫌套取加油費事項。經核查,駕駛員陳某某通過加油卡或報銷加油發票4次為自己私家車加油、通過加油卡1次為其他私家車加油,累計金額2046.82元。我廳已責成其全部清退到位,并按規定對其予以政紀立案,還舉一反三,對廳機關公務車輛2014年至2017年9月中石化IC卡和財務現金加油票進行全面核查,發現駕駛員林某違規報銷加油費350.14元,現已按套取現金處理,責令其退回現金350.14元,責成省藝術研究院對其予以政紀立案。為進一步加強公務車輛有效管控,我廳責成廳辦公室健全完善公務車輛管理制度,杜絕套取加油費等車輛管理問題的發生。并指定一名公務用車管理員,專職負責公務用車派遣、維護、加油等日常管理工作,嚴格落實公務用車派車單制度;重申落實我廳2016年8月制定的《福建省文化廳關于加強公務用車管理使用的規定》,在此基礎上,修訂完善我廳加強公務用車管理使用中車輛加油(IC卡加油和出差現金加油)和日常維修費用的管理規定并抓好落實;加強駕駛員教育管理,定期組織法律法規和業務技能學習,提高遵章守紀自覺性。

    5.關于“財務和資產管理不規范”的問題。一是有關福建民俗博物館2016年違規開支100萬元用于藏品征集問題。該館對征集工作項目在省審計廳提出相關意見建議后及時進行整改,原征集經費款項100萬元已于2017年5月9日退回該館賬戶。今后將按照我廳的相關要求,結合該館《文物藏品征集管理辦法》,規范有關程序,確保合理合法使用專項經費,做好文物藏品的征集工作。二是有關違規開支免費開放專項資金問題。在2014年—2016年文物經營極度不景氣、人員工資發放困難時,福建民俗館用免費開放專項經費支付了部分在編人員但常駐民俗館工作的職工工資。下一步,我廳將繼續協調省編辦、省財政廳,反映該館的實際情況和難處,爭取省財政廳能夠按批復的編制數和實有人數對在編人員和離退休人員經費在年初部門預算中進行明確,以確保該館能夠合理合規地使用省級財政資金和中央免費開放專項經費。三是有關財務報銷手續不全問題。我廳責成省閩臺文化交流中心規范財務管理制度,做好憑證歸整工作。加強培訓,及時選派財務人員參加業務培訓,提高業務水平;認真做好財務賬單整理,嚴格按規定辦理;加強財務內控檢查,對此類賬務重新梳理,確保報銷手續完整性。四是有關違規開支無關人員經費問題。省閩臺文化交流中心責成省文化企業協會返還代辦費5600元。我廳責成省閩臺文化交流中心加強對臺文化交流的管理,規范財務開支,對因公出境交流活動的項目和人員在申報環節需明確經費開支來源和范圍,同時在審批報銷環節嚴把經費關,杜絕此類事件再度發生,對類似活動項目開展排查,確保財務開支的合規合理。

    同時,我廳舉一反三,加強財務管理,嚴肅財經紀律,規范資產管理。目前,已編印了《福建省文化系統政府采購招標制度建設匯編》(一),收錄了32個采購招標規定。先后制定了《省屬文藝院團文化惠民公益性低票價演出考核辦法》等10 多個財務管理制度。擬定了《福建省文化廳機關經費管理辦法》和修訂了《福建省文化廳公共文化、文物項目二次分配資金管理辦法》,已經廳務會議研究,正在修改,即將出臺。今年上半年,我廳按要求對2016年資產清查出的資產損溢和資金掛賬開展核實工作,并于9月份向省機關事物管理局報送了省直文化系統的資產清查結果核實申請,待批復后,將按批復意見進行資產損溢和資金掛賬核銷處置工作,并以此次財政資產核實為契機,規范我廳資產管理工作。近期,我廳對廳屬單位開展財務制度落實、八項規定精神執行的內部審計工作,重點對4家廳屬藝術院團、2家文博單位開展內審工作。

    (五)選人用人不規范方面

    1.關于“學習貫徹條例不力,原則性不強”的問題。一是今年先后組織學習了《黨委(黨組)討論決定干部任免事項守則》、《福建省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辦法(試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加強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的意見》等有關規定,增強干部選任和監督意識,進一步規范選人用人。二是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分析了2016年度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存在問題及原因,明確下一步改進措施,今后每年至少安排1次黨組會,全面分析廳機關干部隊伍和廳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情況,針對存在問題和薄弱環節,研究具體解決措施,增強干部選任、交流輪崗等工作針對性。三是直屬單位班子超職數超規格配備與“一人一班子”現象并存的問題。通過調任、轉任、提任等方式,消化超規格超職數配備的干部和解決“一人一班子”的問題。目前,福建藝術職業學院、福建省歌舞劇院已整改到位,福建人民藝術劇院、福建美術館正逐步消化解決。省閩臺文化交流中心、福建閩越王城博物館、福建民俗館、省文化稽查總隊的班子配備均已啟動選任程序。福建文藝大廈、省福州大戲院系經營性事業單位,未核定領導職數,目前正推進轉企改制工作,擬在改革過程中一并考慮安排。四是關于有的崗位長期空缺,有的干部卻頻繁調整等問題。由于崗位綜合素質要求較高,干部培養統籌規劃不夠、預見性不強等因素,造成廳社文處(非遺處)處長、對外處處長崗位分別空缺將近2年半、1年半,由副職或調研員主持工作。為切實抓好問題整改,廳黨組分析干部隊伍現狀,加強干部隊伍建設的綜合研判,加大干部培養交流力度,對領導崗位出現空缺時,及時配齊配強,截至目前,共提任、交流廳管干部20人次。2017年8月我廳印發了《干部交流工作規定(試行)》(閩文人〔2017〕22號),規范干部交流輪崗的組織實施,切實抓好干部崗位調整的規范管理。同時進一步明確了廳管領導干部崗位任職不滿2年以上,原則上不安排交流崗位。

    2.關于“違反選人用人程序,把關不嚴”的問題。一是關于先任后批事項。對于省直文化系統不同單位間的交流任職,2017年以前還存在先任命再辦理調動手續的情況,程序不規范。對此,我廳將嚴格規范系統內交流任職的程序,對于廳管干部不同單位的交流任職,一律堅持“先調后任”,即先辦理調動手續,后辦理任職手續。二是關于選任程序不規范事項。我廳堅持即知即改的原則,規范干部調動程序,堅持“凡調必考”,即凡調入省直文化系統干部,一律先行組織考察;進一步完善干部考察方案,把會議推薦和談話推薦均作為干部民主推薦的必須程序,納入到干部民主推薦工作方案,嚴格抓好落實。三是關于把關不嚴事項。我廳強化組織考察,改進考察方式,堅持民主推薦與平時考核、年度考核、一貫表現和人崗相適等情況綜合考慮,適時采用蹲點調研、一線考察和延伸考察等方法,并充分運用領導干部經濟審計結果、紀檢部門掌握的干部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情況,全面了解干部的綜合表現等,避免干部“帶病提拔”。

    3.關于“干部人事管理不規范,基礎不扎實”的問題。一是關于干部管理責任不落實事項。規范干部年度考核登記表歸檔及審核工作,逐個對現任直屬單位領導班子成員2013年以來的年度考核登記表進行檢查,發現問題立即整改。今后明確廳領導分工,共同做好審核把關工作。通過廳黨組成員參加并指導廳屬單位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了解班子運轉情況和思想動態,發現的問題及時提醒并糾正。注重考核結果的運用,作為晉級、評先評優、培訓的重要依據。二是關于干部檔案管理不扎實事項。我廳將人事檔案管理業務知識納入到今年10月舉辦的全省文化系統人事干部培訓班培訓內容中作重點講解,提高人事檔案管理的水平;規范檔案材料收集工作,明確每年第一季度結束前匯總歸檔廳管干部的年度考核表、工資審批表等檔案材料,調動任免、學歷職稱等材料即時歸檔。三是關于選任紀實工作落實不到位事項。我廳嚴格落實《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全程紀實辦法》的有關規定,把所有廳管干部的選拔任用工作納入紀實范疇,實行一人一表、一事一記,如實記錄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各環節運行情況及結果。

    (六)廉潔風險方面

    1.關于“基建工程存在廉潔風險”問題。一是關于省曇石山遺址博物館基建時期安防招標中提升風險等級防護標準要求事項。該館作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福建省級博物館,屬一級風險單位。鑒于文物系統博物館風險等級和安全防護級別的規定,風險等級防護標準原則上應與風險等級相對應,即一級風險單位,一級風險部位的防護級別應達到一級防護要求。經請示相關部門同意,在后續的安防招標工作中,招標公告中工程質量要求改為:“按照國家公共安全行業標準和技術規范,達到一級風險等級防護標準要求,經省級以上文物、公安行政部門驗收合格”。

    二是關于評標方法、增加工程量事項。我廳責成福建藝術職業學院嚴格落實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福建省省級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限額標準》以及《福建省文化廳項目采購管理實施細則》(閩文財〔2017〕2號)。福建藝術職業學院根據巡視整改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出臺《福建藝術職業學院招投標管理辦法》、《項目招投標報告審批程序》。同時,強化學校內部廉政風險管控,編制了福建藝術職業學院廉政風險排查及防控工作制度匯編。出臺了《經費開支審批權限的制度》《工程建設規章制度》《工程廉政規定》《基建辦工作紀律相關規定》《工程資金管理辦法》。學校印發上述制度給各部門學習,要求對照本部門工作實際落實到平時工作中。2017年7月31日,該校舉辦政府采購人員專題培訓班,邀請主管部門有關業務處室的負責人及招標采購專家到該校開展政府采購專題講座,強化該校政府采購隊伍的專業素質。

    三是關于福建大劇院項目審結工作。根據《福建省財政廳轉發財政部關于基本建設財務規則的通知》(閩財建〔2016〕83號)文相關規定,今年6月上旬以來我廳經與省財政廳多方溝通協調后,省財政評審中心已同意收審該項目最后一批決算資料的財政評審工作。我廳立即進行相關資料的報審工作,并于2017年8月10日將初步整理的甲方資料報省財政評審中心收件室審核。之后,我廳督促相關送審單位按省財政評審中心最新要求嚴格補件,同時召集我廳原籌建辦相關人員完善財務相關決算資料。目前在我廳的積極協調下,省財政評審中心已就該項目掃尾工程部分和財務審核同步展開。

    四是關于福建藝術職業學院項目未結算、超概算事項。對項目未結算事項,該校黨委分別于2015年1月27日、2016年1月18日、2016年1月22日召開會議研究此事,經多次溝通協商,達成付款共識,于今年10月12日完成結算。該校高度重視超概算等問題的整改,一是根據上級文件要求及時修訂完善相關制度,進一步加強基建工程、招標采購的制度建設及內部廉政風險管控制度;二是堅持厲行節約、統籌安排、科學預算的原則,加強工程項目的前期論證和經費預算,確保在預算內完成項目任務;三是加強相關業務人員的技能培訓,確保工程項目各環節科學有序進行;四是建立健全內控機制,實行設計、預算、招標、建設、驗收、審計、結算等各環節不相容的內控機制。對于裝修工程項目在限額標準以上的均采用在合理區間內隨機抽取中標單位的方式;在招標采購過程中,嚴格按照學校審計部門的有關要求,項目預算提交審計室并由其委托第三方進行預算審核,根據審計部門審核的預算控制價進行招標。招標中標后,在規定時間內做好項目工程量清單核對工作。

    該校自2014年以來,無基建項目,涉及改造、裝修工程項目的工程量按照預算審核的工程量進行施工,如有設計變更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對于裝修工程項目嚴格按照預算金額進行招標,各類項目均按照合同約定的條款進行結算,工程結算沒有發現超概算現象。

    五是關于省曇石山遺址博物館項目結算事項。該館已于2017年2月4日將基建項目缺件中的補充材料送往省財政廳投資評審中心,待評審中心工作人員審核。同時,繼續跟進,爭取早日完成基建材料送審及項目決算工作。

    六是進一步規范執行招標采購、基建工程項目。根據《福建省文化廳項目采購管理實施細則》(閩文財〔2017〕2號)文第9條規定,當各項目單位上報標書報備時,我廳將嚴格按照《福建省招標投標條例》以及省發改委、省住建廳有關招標投標的相關規定,指導監督各項目單位采用與具體招標項目相匹配的招標方式,并要求項目單位主動邀請本單位紀檢部門和駐廳紀檢組監督評標全過程,確保招投標過程公平、公正、公開。對省藝術館今年8月24日上報的數字文化館項目予以指導完善,要求對該項目實施方案邀請專家進行可行性論證。對閩越王城博物館今年8月 21日上報的城村漢城遺址安全防范工程予以指導,因該項目主要為設備,安裝工程量比重較小,將工程招標方式更正為政府采購招標方式。結合年度內部審計,我廳加強對項目建設單位進行審計監督,重點審計設計變更和簽證管理等方面,及時糾正。加強立項階段工程造價的控制,全面、細致地編制、審核工程估算,確保投資估算約束的有效性。加強設計階段工程造價的控制,積極推行限額設計。嚴格按照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及投資估算控制初步設計,按照批準的概算總投資控制技術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強化施工階段工程造價的控制,嚴格設計變更和簽證的管理。抓緊組織決算,嚴格按工程管理要求,在概算內編制或經領導決定發改部門認可的追加項目,收集收全各類決算送審所需的備件,形成初決算后,及時向分管領導報告。

    七是加強基建項目基礎資料和檔案管理。督促廳屬基建項目單位海峽演藝中心、省圖書館改擴建工程等按項目建設組織實施分工情況,落實每個項目專人負責基建檔案管理。加強檔案日常管理,做好分階段檔案資料的日常積累、保管。及時辦理竣工后完整的檔案資料移交相關部門。

    2.關于“文藝演出存在廉潔風險”的問題。一是關于個別文藝演出未經公開招投標,直接委托相關機構提供服務事項。有關舞劇團組赴國外演出,自批復至出訪時間不足一個月,時間緊、任務重、人員多,沒有足夠的時間進行招標工作,造成直接選擇有關公司來承接。下一步,我廳將嚴格執行因公出國費用管理規定,嚴格選擇出訪中介,按規定進行公開招投標,防范風險隱患,確保廉潔出訪。

    二是關于大額資金使用未經會議研究事項。省閩臺文化交流中心將認真落實以會議形式對重大事項集體研究的制度,特別大額的項目資金支出呈報廳分管領導審定,以及做好重大事項決議的批文批件等資料的收集歸檔工作,規范對臺文化交流業務的各項報批報審工作,完善財務開支的合規性。

    三是關于一些文藝演出久拖未決算事項。①有關公司至今尚未提供有關舞劇赴國外演出服務費的正式發票,從而導致該項目一直未能完全決算。省歌舞劇院多次催促對方開具發票,但對方至今未予響應。我廳已責成省歌舞劇院繼續與有關公司交涉,如對方仍不給予配合,將由省歌舞劇院啟動法律途徑予以解決。②有關公司聲稱有關舞劇赴國外演出境外部分票據丟失而導致項目決算無法進行。2017年10月10日,我廳召集廳計財處、省歌舞劇院相關負責同志就票據丟失后的結算問題進行商議。我廳已責成該院盡快向有關公司發送“盡快補齊結算票據”的正式通知,如對方仍不給予配合,將由省歌舞劇院啟動法律途徑予以解決。

    今后,我廳將加強政府采購工作的管理,落實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強化單位政府采購工作的內部監督職責,促進采購工作進一步制度化、規范化。一是高度重視涉外文藝演出項目的招投標工作,今后涉外文化交流演出項目,要加強指導,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制度辦理。制定年度對外文化交流工作計劃,督促廳屬單位盡早制定出訪項目計劃,給招投標工作預留足夠的時間,確保招投標工作落實到位。二是嚴格按照“誰是主體單位就由誰來承接”的規定,督促廳屬單位在對外文化交流項目中能自行承接的就自行承接,沒有能力承接的項目按有關規定進行招投標。需要購買服務的項目,嚴格按有關規定購買服務。三是提高對外文化交流工作水平,加強廳屬單位涉外工作的培訓,提升涉外政策水平、法律法規知識和業務能力,確保對外文化交流工作按程序、按規定有序地開展。四是嚴格執行《福建省省級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限額標準》、《福建省文化廳項目采購管理實施細則》的相關文件規定,明確集中采購和分散采購的貨物、工程或服務的限額標準、采購方式,確保本單位政府采購工作的規范執行。責成省歌舞劇院嚴格執行《福建省文化廳項目采購管理實施細則》(閩文財〔2017〕2號),外出巡演,要對照細則,按照招標規定的要求和流程,組織公開招投標,無特殊情況,只要是目錄內的項目,均要進行公開招投標,確保項目公開、公正、公平。五是督促省歌舞劇院加強各項演出活動經費支出管理。有效控制支出,加強資金的監督力度,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遵照我廳《關于重大文化藝術活動經費支出管理的若干規定》,對各項演出經費的使用均采取“專項管理、專項核算、專項監督”的模式管理。

    3.關于“物資采購存在廉潔風險”的問題。福建博物院的陳列布展項目符合政府采購的相關規定。為進一步防范物資采購存在的廉潔風險,該院加強制度建設,進一步規范物資采購的預算、審批、驗收等流程,讓物資采購有制度可遵循,讓采購人員有程序可操作。一是健全自行采購項目的相關規定,規范物資采購行為;二是完善物資采購內控流程,規范內部管理監督;三是加強資金支付管理,確保支出合法合規;四是加強物資采購的監督,堅決杜絕違法違規行為。

    三、巡視反饋問題線索的處理情況

    巡視組3月22日進駐省文化廳巡視以來,廳黨組、駐廳紀檢組對有關問題線索處置高度重視,直查快辦,嚴肅處理,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目前已對33人進行處理,立案7人,誡勉7人、通報批評14人、批評教育14人。

    1.對“省人民藝術劇院2015年度招聘試卷失泄密”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對“在兩個單位同時領取獎勵性績效工資”負有直接責任的原省人民藝術劇院院長呂榮華予以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對省實驗閩劇院院長周虹(民盟成員)企圖通過抬高外請人員勞務費協議價格為本院人員謀取額外補貼行為,給予其行政警告處分。

    3.對省實驗閩劇院演員隊隊長林杰私自存放單位演出收入1萬元港幣達1年半后才上交財務的行為,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

    4.對“未出臺從嚴控制公務接待制度和廳機關提供超標準接待”負有直接責任的廳辦公室主任劉聯榮、廳計財處處長張立峰、廳辦公室主任科員林勇等3人予以誡勉并通報。

    5.對“人教處對廳直屬單位濫發津補貼、直屬單位個別人員工作脫崗問題監督不力、處理不力”負有責任的廳人教處處長李美樂予以誡勉。

    6.對“省藝術館提供超范圍接待”負有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的省藝術館館長陳秀梅、該館原辦公室副主任張曉華等2人予以誡勉談話。

    7.對違規兩次申請購買集資房的福建博物院院長吳志躍予以誡勉談話,同時督促其將多占的一套集資房(無產權)退回部隊。

    四、需要進一步整改的事項及措施

    兩個月的集中整改已告一段落,但全面落實整改任務沒有結束,加強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下一步,我廳將在前期整改的基礎上,堅持目標任務不變、標準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減,不斷深化和鞏固整改成果,著力構建管黨治黨的長效機制,以等不起的緊迫感、慢不得的危機感、坐不住的責任感,把黨的建設記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在行動上。

    (一)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項

    對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務,進一步鞏固成果、持續推進,確保問題不反彈回潮。對已基本完成的7條整改措施,進一步提出如下整改期限:

    1.針對省文藝音像出版社黨支部逾期未換屆事項,今年4月份我廳機關黨委督促并批復同意換屆,但該黨支部拖延至9份換屆且不規范選舉,已責成其重新進行換屆工作。同時,目前該單位擬劃轉到其他單位。我廳將繼續督促省文藝音像出版社黨支部,爭取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換屆工作。

    2.針對對廳直屬單位超職數配備與“一人一班子”事項,對福建人民藝術劇院在未消化超配的1名副職前,不再新配班子主要成員,并對主持工作副院長進行考察,爭取在2018年6月底前,將該院領導職數控制在核定的范圍內;對省美術館超配1名副職的現象,已啟動該館1名副職的交流提任程序,爭取領導職數在2018年1月底前控制在核定的范圍內或待2018年10月現任館長退休后,統籌考慮,把職數控制在核定的范圍內;對省閩臺文化交流中心,我廳安排對外文化處調研員掛職省閩臺中心副主任(兩年),同時,積極物色人崗匹配的人選,爭取2018年6月配備到位;對省文化稽查總隊,我廳已按照核定的1正1副領導職數,新提任了1名主任科員為副總隊長;對福建閩越王城博物館,我廳目前已啟動該館的正職和1名副職的干部選任程序,選任工作爭取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對福建民俗博物館,我廳已啟動該館1名副職的干部選任程序,并已開展民主推薦、干部考察工作,配備工作爭取于2018年3月底前完成;對福建文藝大廈、省福州大戲院(這兩個單位均是經營性事業單位,未核定領導職數),目前擬在文化廳系統內進行有效整合,按照公益二類進行改革,力爭2018年完成。

    3.針對清理借用人員事項,我廳已對現有20名借用人員,按減少50%的要求清退;督促現有借用人員退還2014年以來領取的福利補貼款項,2017年領取的要求在11月10日前退還,2014年-2016年領取的補貼在2018年春節前退還。下一步,我廳將繼續推進借用人員的整改工作,爭取在2018年春節前整改完畢。

    4.針對省直文化系統財政預算執行進度問題,從今年1月開始我廳每個月都召開全系統預算執行進度推進會和通報財政項目資金的執行進度;廳務會經常研究部署推進預算執行工作;召開推進省直文化系統預算執行進度專題會議,研究制定了8條推進措施和建立了進度推進末五位約談機制,強力推進預算執行進度。截止目前,我廳2016年專項資金還剩余額0.94億元,支出進度81.01%,廳屬各單位現在按合同支出,全力推進,到2017年底可全部完成。在省財政廳有關省級部門預算執行情況通報中,我廳2017年以前可用指標余額1.76億元,進度58.7%,排名第12位,推進成效明顯,未列入通報名單。

    5.針對省曇石山遺址博物館項目結算問題,該館于今年2月4日、7月7日、9月4日前后三次將基建材料送省財政廳投資評審中心審核,陸續完成了咨詢公司審核、投資匯總表編制、施工單位基建材料匯總和目錄匯編等工作,已由原評審中心要求補充的12項內容降為了4項。之后該館組織人員著重針對第三次送審反饋意見進行資料補充、完善。至目前,尚有一項未完成,即正在加緊編制基建項目“概、預(結)算對比表”。爭取2018年2月完成項目所有基建材料的報送、達到評審中心收件要求。

    6.針對福建大劇院決算問題,我廳已協調省財政廳及省財政廳投資評審中心,目前同步開展掃尾工程部分和財務審核。下一步,我廳將繼續跟蹤審核進度并及時協調解決審核中遇到的具體問題,共同努力,爭取在2018年底前完成福建大劇院竣工決算。

    7.針對藝術家園決算問題,經我廳和省二建共同努力,目前1-4號樓已進入審核程序。下一步,我廳將及時協調解決審核中遇到的具體問題,督促中介審核機構加快進度,爭取2018年6月完成1-4號樓審核工作。5號樓主材大部分為甲供、大部分工程量非屬省二建,省二建對甲供存在異議,決算情況異常復雜,須待福州市鼓樓檢察院等相關部門核實,再確定如何辦理,爭取在2019年上半年前完成決算工作。

     (二)未完成的整改事項

    針對有關舞劇赴國外演出經費未結算事項,省歌舞劇院多次催促未果,將于11月28日向有關公司發函,責令其于今年12月31日前分別提交結算具體方案并予以實施,爭取2018年2月底結清費用。如仍不給予配合,該院將于2018年3月初向相關地稅部門反映,爭取在2018年6月前完成整改工作。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重點和措施

    1.持續鞏固整改成果。對已作出部署的,積極跟進,加強跟蹤督查,確保在限定時間內落實到位;對需要長期推進的,緊盯不放、一抓到底,持之以恒、久久為功。嚴格制度執行,進行查漏補缺,特別是對整改期間制定修訂的各項制度,認真執行、發揮效用。堅持把巡視整改工作與推進省直文化系統“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工作結合起來,與加強機關效能建設和作風建設結合起來,與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結合起來,與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等中央和省委部署的重點文化任務結合起來。同時,以這次巡視整改為契機,結合我廳在開展的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和“加強制度建設、改進工作作風”專項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逐項逐條抓落實,不留空檔、不留死角。

    2.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強化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實承擔起全面從嚴治黨的第一責任,聚焦“五抓五看”要求,從嚴落實主體責任,全面落實、全員落實、全程落實“一崗雙責”制度,著力健全完善“三個體系”,即縱向到底的層級責任體系、橫向到邊的齊抓共管體系、定向到人的推進落實體系,積極構建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一級促一級、層層抓落實的黨建工作格局,讓人人肩上有任務、個個心中有壓力。堅持問題導向,緊盯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問題,加強對廳機關和廳直屬單位黨建工作分析研判,定期研究分析存在的突出問題,深入查找問題的癥結和原因,及時提出針對性的舉措和辦法。綜合運用約談、聽取匯報、個別指導、述職述責、檢查考核等措施,推動主體責任落地生根,解決措施不硬、落實不力的問題。定期開展黨風廉政建設排查,在抓早、抓小上下功夫,推進廉政排查制度化、常態化,做到防微杜漸、警鐘長鳴。積極支持駐廳紀檢組、機關紀委執紀辦案,出現腐敗分子,絕不“護短”,發現一個查處一個,絕不姑息。繼續開展“庸懶散”專項治理,對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現象嚴肅處理,著力整治“四風”,錘煉作風,提升工作效能。

    3.突出強化執紀問責。認真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有效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加大問責追責和通報曝光力度,力求管到位、嚴到份。以“三重一大”制度為核心,檢查黨政班子及其成員,特別是“一把手”是否帶頭嚴格執行集體決策制度等。特別是重點檢查人員招聘、資金使用、內部管理、項目招投標等制度的執行情況,公開權力清單和運行流程,排查廉政風險點;同時,加強對重點領域、重點項目、重點環節的廉政風險防范,特別是對關鍵環節的防范措施開展檢查評估,確保管得住、防得牢,真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確保制度在執行中的剛性。強化考核運用,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總體評價和領導干部業績評定、評先評優、選拔任用重要依據,對優秀的予以通報表揚,對不合格的實施懲戒,倒逼落實抓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主體責任。

    4.持續加強制度建設。堅持整改問題與建立長效機制相結合,不斷完善監督檢查、責任追究等機制,做到既重視當前問題的解決,又切實防止出現問題反彈。圍繞執行好民主集中制、建立權力制衡機制、規范權力行使,在“三重一大”、選人用人、行政審批、工程發包等關鍵環節,推進制度創新,抓好制度落實,堵塞管理漏洞。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編制并公布權責清單和減權放權事項監管責任清單,進一步規范權力運行。繼續推進行政審批“三集中”改革,簡化優化政務服務,對入駐行政服務中心的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進行流程再造,進一步壓縮辦事時限、精簡申請材料。修訂完善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辦事指南,編印福建省文化廳行政審批服務手冊。大力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深化“馬上就辦”,年內力爭實現“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的事項超過80%。深入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不斷健全和完善“兩單兩庫一細則”,開展文化市場警示名單管理試點工作,推進建立健全以黑名單、警示名單和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等信用監管制度為核心的監管體系。制定實施廳機關內部績效考評辦法,加強效能建設,強化績效管理,不斷提升行政效率和工作水平。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電話:0591-87118164;通信地址:福州市白馬中路25號省文化廳;郵政編碼:350005;電子郵箱:1132864427@qq.com。

    中共福建省文化廳黨組

    2017年12月30日

    責任編輯:黃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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