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服綠色金融發展面臨的一系列挑戰,要健全標準與信息披露體系,推動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完善碳市場機制,多舉措吸引社會資本廣泛參與,形成發展合力。
作為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重要抓手,綠色金融通過創新金融工具,調整資金流向,能夠有效助力企業降本增效、低碳轉型,是實現“雙碳”目標的重要支撐。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中國證監會前不久聯合印發《綠色金融支持項目目錄(2025年版)》,旨在加大金融支持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為美麗中國建設提供堅實支撐。
近年來,我國綠色金融在政策引導與市場驅動下實現跨越式發展,已成為全球綠色金融領域重要參與者與貢獻者。自2015年“綠色金融”被納入國家戰略以來,我國綠色金融政策框架逐步清晰。從2016年七部委聯合印發《關于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到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會議強調做好包括綠色金融在內的金融“五篇大文章”,再到2024年10月份人民銀行等四部門聯合印發《關于發揮綠色金融作用 服務美麗中國建設的意見》,一系列政策舉措推動我國形成多層次的綠色金融體系,為綠色金融規范發展提供有力指引。
市場規模持續擴大,綠色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不斷增強。截至2024年底,我國本外幣綠色貸款余額達36.6萬億元,同比增長21.68%,遠超各項貸款平均增速,資金主要投向基礎設施綠色升級、清潔能源、節能環保等領域,為經濟結構綠色轉型提供了強勁動力。綠色債券市場同樣表現亮眼,2024年新發行綠色債券589只,發行金額6544.92億元,最新累計余額達5.73萬億元。綠色保險覆蓋面也在持續擴大,2023年保費收入2298億元,累計提供保險保障金額709萬億元,較2020年增長了14.74倍。
也要清醒認識到,我國綠色金融發展仍面臨諸多挑戰。標準層面,地方與行業標準存在差異,“漂綠”風險顯現。信息披露方面,企業環境信息披露率偏低并存在披露滯后問題,且數據真實性與可比性不足,導致綠色資金投放偏離精準軌道。市場結構上,綠色金融資源分布不均衡,大量資源集中于傳統高耗能行業低碳改造,對新能源、碳捕集等前沿領域支持不足,中小微企業綠色融資困境尤為突出。產品創新領域,現有金融產品同質化嚴重,碳期貨、氣候衍生品等創新工具尚處試點,難以契合多元化減排需求。社會資本參與度也有待提升,地方政府綠色項目配套資金不足,碳定價機制尚不成熟等因素抑制了社會資本投身綠色金融的熱情。
有鑒于此,要以系統思維破題施策,從強化頂層設計、聚焦產品創新、深化碳市場改革等層面入手,多措并舉吸引社會資本廣泛參與,讓綠色金融市場前景更加廣闊。
健全標準與信息披露體系。加快制定和完善綠色金融標準,特別是在農村和中小企業領域,細化綠色項目的認定標準,避免“漂綠”現象的發生。推動綠色金融標準與國際接軌,整合地方與行業標準,明確新能源、碳匯等領域的技術參數與準入門檻,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強化金融機構的綠色金融信息披露要求,確保綠色資金的流向和環境效益公開透明。
推動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設立國家綠色產業基金,重點投向儲能、氫能、碳捕集等技術研發,對中小微綠色企業實施貸款貼息與擔保補貼。鼓勵金融機構創新綠色金融產品,如綠色結構性存款、綠色資產證券化等,推出碳期貨期權、氣候保險等工具,試點“綠色信貸+碳資產質押”模式,支持企業將碳配額轉化為融資信用,滿足不同類型綠色項目的需求。同時,推動綠色金融與科技金融、數字金融融合發展,提升綠色金融服務的精準性和效率。
完善碳市場機制。建立全國統一的碳定價體系,提升碳交易市場活躍度,吸引更多社會資本參與。加強地方政府綠色項目配套資金支持,設立專項基金,并通過政策傾斜、財政補貼等方式,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綠色項目投資,推動政府、市場、企業多方合力,構建可持續的綠色金融生態體系。
(作者:田軒 系清華大學國家金融研究院院長、教育部“長江學者”特聘教授)
責任編輯:莊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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