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大連10歲女孩琪琪(化名)被殺案相關民事訴訟案在大連市沙河口區人民法院宣判。法院判處蔡某某、莊某某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在遼寧省級平面媒體上向琪琪母親及家人公開賠禮道歉,并賠償1286024元。
此前上游新聞刊發的《大連10歲女孩被害,嫌疑人不滿14周歲被收容教養》、《大連10歲女孩遇害調查:一米七五的13歲嫌疑人曾多次跟蹤女性》報道顯示,2019年10月20日19時許,大連市10歲女孩琪琪被害身亡,并拋尸灌木叢,犯罪嫌疑人為同小區內居住的13歲男孩蔡某某,因蔡某某未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警方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依法對蔡某某進行3年收容教養。
大連10歲女童遭13歲男孩殺害后拋尸
家住大連沙河口區的賀女士夫妻二人經營一家蔬菜水果店。每周日下午,琪琪都會在距離自家15分鐘路程的美術班上課,大約在下午3點半結束課程后回家。
2019年10月20日這天,10歲的琪琪卻沒有按時回到家中,家人便沿著其從美術班回家的路上尋找,直至當晚7時許,在小區內一條小路旁的灌木從中,家人找到了琪琪的尸體,琪琪身上覆蓋著磚頭、編織袋等物。她頭部、脖子、胸前有多處刀傷,臉上還有被打留下的淤青。
據大連市公安局通報,10月20日19時許,公安機關接到報警,沙河口區發生一起故意殺人案,受害者某某被害身亡。當日23時許,在走訪調查中發現蔡某某(男,2006年1月出生,13歲)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到案后,蔡某某如實供述其殺害某某的事實。
公安機關依據《刑法》第十七條第四款之規定,按照法定程序報經上級公安機關批準,于10月24日依法對蔡某某收容教養。
上游新聞記者此前在現場看到,拋尸的灌木叢距離蔡某某家僅隔著一條小路,發現尸體的現場正對著蔡某某家的窗戶。
琪琪的舅舅賀先生表示:“據辦案民警透露,蔡某某是在他家中行的兇,將琪琪殺害后又拋尸到家對面的灌木叢中。”
琪琪的父親透露,事發當日家人在尋找琪琪的過程中,蔡某某還曾與琪琪父親搭話,詢問“你女兒找到沒有?”
嫌疑人家長至今未露面,生命權糾紛案宣判
2020年1月3日,琪琪的父母隨律師一起到沙河口法院,遞交民事訴訟狀,起訴蔡某某及其父母,要求進行民事賠償。起訴狀顯示,起訴案由為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糾紛,淇淇父母請求對方賠禮道歉,并索賠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處理后事的交通費、誤工費等,共計100余萬元。
5月9日上午,琪琪被殺案民事訴訟部分在大連市沙河口區法院開庭。因涉及未成年人隱私,此案未公開審理。
據悉,當天被告蔡某某家屬無一人出庭。經歷兩個多小時的庭審,法院宣布擇期宣判。
8月10日下午2時,琪琪的父母一起到庭參加宣判,被害人家屬代理律師田參軍因疫情原因,無法出庭。
大連市沙河口區人民法院判處蔡某某、莊某某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在遼寧省級平面媒體上向原告琪琪母親及家人公開賠禮道歉(道歉內容需經法院審核),此外民事賠償部分,判處蔡某某、莊某某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合計1286024元。
琪琪的母親賀女士告訴記者,家里至今保留著琪琪的玩具、衣物,賀女士每天面對琪琪的遺像“聊天”。
據悉,琪琪的遺體仍未火化,蔡某某一家已經從居住的小區中搬離。琪琪出事后,蔡某某家屬始終未露過面,更沒有一句道歉。
責任編輯:林晗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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