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在全國首創“水行政執法+碳匯交易”模式,讓“綠水青山”變成“金山銀山”
廈門日報訊(記者 吳曉菁 通訊員 紀國華)昨日,在廈門市農業農村局執法人員的見證下,廈門一破壞水土保持的當事人與廈門產權交易中心(廈門市碳和排污權交易中心)簽訂委托協議,自愿認購寧夏彭陽水土保持碳匯483.88噸,用購買碳匯的方式履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義務。
這宗交易通過采用“水行政執法+碳匯交易”的方式,履行違反法律法規造成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義務,為水行政執法領域追索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提供了全新路徑和示范樣本。據悉,該交易模式為全國首創。
去年底,該違法當事人在同安區開展約12萬平方米的林木采伐更新活動時,沒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等規定和水利部《農林開發活動水土流失防治導則(試行)》有關要求做好水土保持措施,破壞了土壤及灌木喬木草皮等植被,導致水源涵養、陸地碳匯等水土保持功能下降,造成了一定時期的生態環境損害。
事發后,廈門市、區、鎮三級相關部門迅速聯動,由市農業農村局全程跟蹤指導,同安區汀溪鎮政府立案查處,市農業綜合執法支隊同步展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調查,隨后啟動索賠工作,并組織專家對造成的損失進行鑒定評估。
在本次水土保持案件辦理過程中,廈門市農業農村局執法人員引導違法當事人,自愿認購西部寧夏水土保持碳匯產品,既實施了水土保持生態修復,又促進水土保持生態產品良性循環,同時還推動東西部融合發展,實現“三贏”。最終,當事人選擇采用碳匯交易融合模式賠償。
此次“水行政執法+碳匯交易”,是廈門推動落實《關于加強新時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見》的具體實踐。廈門市農業農村局表示,一方面,對輕微違法行為人推行包容審慎監管執法,避免通過行政罰款等強制措施讓行為人產生不良信用記錄,體現柔性執法溫度。另一方面,創新“以碳代賠”修復生態新模式,讓“破壞水土保持者”成為“水土保持碳匯購買人”,讓“綠水青山”生態產品通過碳匯交易變成實實在在的“金山銀山”,有效提升全社會水土保持意識。此次認購寧夏水土保持碳匯產品,也是進一步深化閩寧協作的創新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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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水土保持?
水土保持是指防治水土流失,保護、改良和合理利用水土資源,維護和提高土地生產力,以利于充分發揮水土資源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建立良好生態環境的綜合性科學技術。
水土保持是增強陸地碳匯能力的重要途徑,是實現碳中和目標的重要一環。水土保持深刻改變著地表覆被、土地利用方式和陸地生態系統結構等,而陸地生態系統中植被和土壤具有調控碳循環和固碳的重要功能。
責任編輯: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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