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7月7日訊(福建日報記者 林聞)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激發經營主體活力,近日,廈門發布《關于推行市場準營承諾即入制 進一步激發經營主體活力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在不涉及重大安全風險和安全生產的領域探索準營承諾即入制。該政策自今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準營承諾即入制是指對申請從事特定審批事項的,行政機關一次性告知經營主體必須具備的審批條件及要求、履行承諾情況核查標準、違反承諾處置措施等,經營主體就申報事項符合審批條件和愿意承擔相應后果作出書面聲明及承諾后,即可取得相關許可,依法開展投資經營活動,同時配套完善全鏈條全領域監管模式,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不同于以往開一家新店,需要辦理多個許可證,需要一定的時間,今后,符合條件的經營主體只要作出承諾并提交必要的材料,就可以開門營業,極大地方便了商家辦證經營。
《意見》提出,對本市不涉及重大安全風險和安全生產領域,且通過事中事后監管能夠糾正并有效防范風險的部分審批事項推行承諾即入制。對自貿區廈門片區范圍內具有強制性標準、規則、規范等審批事項,進一步改革審批實施方式,通過建立健全備案管理,實現行政管理目的。
目前,21項行政審批事項納入準營承諾即入制改革,包括食品生產許可(生產條件未發生變化的變更、延續及低風險食品許可)、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生產條件未發生變化的變更、延續)、藥品零售企業經營許可(藥品零售連鎖門店許可證換發)、公共場所衛生許可等。
按照《意見》要求,推行以聲明及承諾替代相關申請材料,相關部門根據實行承諾即入制的事項,編制準營承諾即入制申請書,申請人對上述內容進行聲明及承諾后,免于提交相關申請材料。申請人自愿作出聲明及承諾并按要求提交申請書的,相關部門應當當場作出審批決定。申請人不愿承諾或者無法承諾的,按照一般程序辦理。
責任編輯: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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