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法院扣押車輛 男子公然開走 獲刑一年
犯非法處置查封、扣押的財產罪 獲刑一年
泉州網12月1日訊 (記者張文璟 吳志明 通訊員黃琳琳 石藝娜)日前,惠安縣人民法院通過網絡直播,公開開庭審理一起由惠安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案外人公然抗法,非法轉移、處置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扣押涉案車輛的案件。
惠安法院認為,被告人陳某轉移、隱藏已被法院查封、扣押的車輛,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處置查封、扣押的財產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此案是近年來該院首例以上述罪名作出判決的妨礙法院執行工作的典型案例。
經審理查明,惠安法院于去年4月6日作出裁定書,裁定查封、扣押被執行人的小型汽車一輛。今年6月28日16時許,在該案申請執行人向惠安法院告知上述車輛停放地址后,法院干警在惠安縣螺城鎮某小區的車行前準備將車拖到法院存放。而就在等待拖車到來的期間,被告人陳某趁法院執行干警不備,駕駛該車逃離現場。
我國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條規定:“隱藏、轉移、變賣、故意毀損已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本案中,被告人明知涉案車輛已被法院查封、扣押,無視法院工作人員,公然將涉案車輛開走并逃離,嚴重妨害訴訟活動的正常進行,其行為符合該罪名的構成要件。
惠安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法院依法維護法律秩序和司法權威,對拒不執行以及惡意規避、妨礙司法、暴力抗法等行為將以零容忍的高壓態勢予以堅決打擊。此案不僅是妨礙司法罪的一個典型表現,更是構建社會信用體系、失信聯合懲戒機制等方面的警示案例。
責任編輯:黃仙妹
特別聲明:本網登載內容出于更直觀傳遞信息之目的。該內容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該內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權利,請及時與ts@hxnews.com聯系或者請點擊右側投訴按鈕,我們會及時反饋并處理完畢。
- 太過分了!惠安一電動車騎手被撞傷,肇事車里一群人竟把他抬走了2017-12-01
- 泉州惠安:廣告牌被拆時連同兩工人墜落 造成一死一傷 2017-04-28
- 女家長冒充帥哥 泉州惠安一女幼師被騙8萬2017-01-13
- 泉州惠安一司法所長酒后身亡 警方初排他殺2016-12-27
- 最新泉州新聞 頻道推薦
-
晉江千名民警愛心接力照顧育嬰院兒童2017-12-01
- 進入圖片頻道最新圖文
- 進入視頻頻道最新視頻
- 一周熱點新聞


已有0人發表了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