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臺江法院審結一起以“代理退保”為名實施敲詐勒索的案件,對規范保險市場秩序具有重要警示意義。
據介紹,男子林某長期關注保險退保行業,2022年1月至2024年7月,他通過朋友介紹等方式招攬業務,以高額退保為噱頭,誘導保險投保人委托其代理退保。獲得委托后,林某通過精心策劃、杜撰、虛增保險公司存在違規行為,代投保人向金融監管部門進行惡意投訴,并以撤銷投訴為籌碼,向保險公司提出支付超出合同約定金額的“協解金”的要求。保險公司擔心投訴對公司信譽和業務造成嚴重影響,被迫同意在正常退保金額外支付“協解金”,以消化惡意投訴,造成損失共計3.8萬余元,林某從中獲利1.1萬余元。去年9月,林某被公安機關抓獲。
臺江法院經審理認為,林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杜撰、虛增保險公司違規行為編寫投訴信,并采用惡意投訴的方式向保險公司相關責任人員實施要挾,迫使保險公司支付超出合同約定金額的“協解金”,金額達3萬余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考慮到其到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愿認罪認罰、退出全部違法所得,法院依法判處林某有期徒刑一年五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記者 葉智勤 通訊員 黃蘊華 孫琪)
責任編輯:趙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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