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報·新福建客戶端4月26日訊(記者 陳旻) 近日,生態環境部公布“十四五”時期“無廢城市”建設名單,我省福州、莆田名列其中。
“無廢城市”,指以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為引領,通過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續推進固體廢物源頭減量和資源化利用,最大限度減少填埋量,將固體廢物環境影響降至最低的城市發展模式。
據生態環境部表示,我國工業、生活、農業建筑等領域每年產生的固體廢物高達110多億噸,歷史累積的存量更大,污染防治形勢嚴峻。開展“無廢城市”建設,在工業、農業、生活領域系統推進固體廢物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能夠更好地推動能源結構根本改變和產業結構、交通運輸結構、用地結構的優化調整,從而實現減污降碳協同增效。
為探索建立固體廢物產生強度低、循環利用水平高、填埋處置量少、環境風險小的長效體制機制,推進固體廢物領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2018年12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工作方案》,我國“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工作正式啟動。
2021年11月,《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提出,要穩步推進“無廢城市”建設。
2021年12月,生態環境部會同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17個部門和單位聯合印發《“十四五”時期“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目標是到2025年,“無廢城市”固體廢物產生強度較快下降,綜合利用水平顯著提升,無害化處置能力有效保障,減污降碳協同增效作用充分發揮,基本實現固體廢物管理信息“一張網”,“無廢”理念得到廣泛認同,固體廢物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明顯提升。
為落實《意見》和《工作方案》,生態環境部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各省份推薦情況,綜合考慮城市基礎條件、工作積極性等條件,確定了“十四五”時期開展“無廢城市”建設的城市名單(見下圖)。
責任編輯:趙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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