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網12月24日訊 (海峽都市報記者 施建華 通訊員 王績先) 12月22日凌晨,南平高速交警在寧上高速政和往寧德方向隧道群路段巡邏時,發現一輛輕型貨車未打開車燈。仔細一看,該車全部燈光裝置竟統統“熄火”,僅靠拴在外后視鏡上的兩個小燈勉強照明。
靠邊停車后,駕駛員彭某講出實情:他21日晚從政和拉了一車活鴨去屏南,誰知道剛走沒多遠車輛的燈光控制電路板突然燒毀,全車燈光無法打開。他找不到會修理的工人,又怕活鴨會死,趕著送貨,就拿出平常照明用的兩把手電拴在兩側后視鏡上,冒險從政和開上高速。
隨后民警對彭某處以罰款350元、記1分的處罰,讓其將車輛燈光修好后再開回。
責任編輯:楊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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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燈駕駛上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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