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曰凌晨3時42分左右,一輛白色小車由三元二巷往水南方向行駛,在行經南平市第一醫院門前路段時,與對向駛來由陳某駕駛的二輪摩托車相撞后,又沖斷左側護欄,先后撞壞多輛停在路邊的摩托車,最后撞上藥店才停了下來。
事故造成摩托車駕駛員陳某當場死亡,多輛車、護欄及藥店部分設施損壞,路面一片狼藉,小車駕車人棄車逃逸。
目前,警方已經掌握小車駕駛人逃逸軌跡,正在展開抓捕,事故原因還在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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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責任編輯:黃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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