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1”妨害信用卡管理案涉案物品展示 東南網記者 潘賢利 攝
東南網5月14日訊(本網記者 潘賢利 通訊員 李肇興)14日,記者從泉州公安機關“5·15”打擊和防范經濟犯罪集中宣傳日新聞發布會獲悉,一年多來,泉州市共立受理各類經濟犯罪案件2624起,立案2548起,涉案總額153.15億余元;破案1937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698名,挽回經濟損失近億元;發起集群戰役53起,成功偵破“7·31”妨害信用卡管理案、“柚子金融”非法集資案、“3·24”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6·27”非法經營案等一批大要案。
5月15日是全國公安機關打擊和防范經濟犯罪宣傳日,旨在宣傳展示公安機關打擊經濟犯罪成果,提升群眾防范經濟犯罪意識和水平,更加有效地護航發展、服務民生。今年“5·15”是第十二個全國公安機關打擊和防范經濟犯罪宣傳日,全國的活動主題是“與民同心 為您守護”。
2020年以來,全市公安經偵部門在市局黨委的堅強領導和上級公安機關的精心指導下,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訓詞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戰疫情、防風險、保安全、護發展”的整體思路,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工作,嚴厲打擊各類經濟違法犯罪活動,堅決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和經濟金融秩序,努力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全力護航泉州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據介紹,全市公安經偵部門主動防范化解經濟金融領域涉穩風險,積極加強與金融、人行、銀保監、市場監管、經貿、法院等部門以及金融機構的溝通聯系,強化線索搜集、情報研判、資產查凍,依法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金融活動。全市共立非法集資犯罪案件51起,破案41起,抓獲犯罪嫌疑人73名;立組織、領導傳銷案35起,破案30起,抓獲犯罪嫌疑人25人,發起非法集資領域集群戰役2起,成功偵破了“柚子金融”、恒泰華盈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以及“MBI”集團組織、領導傳銷案等一批重特大案件。
此外,全市公安經偵部門集中優勢力量,加大打擊利用離岸公司和地下錢莊向境外轉移贓款犯罪活動,并深挖地下錢莊和網絡支付平臺犯罪鏈條,有力策應打擊跨境網絡賭博犯罪。全市共破獲各類地下錢莊類非法經營案件50起(其中,為賭博提供資金結算的地下錢莊案件27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62,搗毀窩點42個,涉案總金額90.1億元,凍結資金6424萬元;破獲洗錢案件6起,抓獲犯罪嫌疑人2名;破獲第四方支付平臺類非法經營案件20起,抓獲犯罪嫌疑人58名,搗毀窩點15個,涉案金額15.13億元。
據了解,去年來,全市公安經偵部門堅持以“信息化建設、數據化實戰”為引領,積極整合公安“大數據”資源和偵查手段,依托云端打擊主戰模式,不斷提升打擊銀行卡犯罪的能力和水平,為全國“斷卡”專項行動作出積極貢獻。全市共立信用卡犯罪案件316起,破案211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90名,發起打擊信用卡犯罪集群戰役23起。
全市公安經偵部門以深化打擊涉稅犯罪“百城會戰”專項行動為重點,積極與稅務、海關、人行等行政執法部門協同作戰,聯合查處利用“空殼”公司從事虛開騙稅犯罪案件,嚴懲涉稅職業犯罪團伙,保持嚴打高壓態勢,全力維護國家稅收秩序。全市共立虛開騙稅犯罪案件109起,涉案金額47億余元;破案96起,挽回國家稅款6600萬余元,抓獲犯罪嫌疑人55人,發起涉稅領域集群戰役8起,落地核查外省集群戰役33起。
全市公安經偵部門聚焦民生領域侵權假冒犯罪,縱深推進打擊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昆侖”專項行動。全市共立假冒偽劣犯罪案件587起,破案554起,抓獲犯罪嫌疑人344名,發起集群戰役8起。同時,積極落實《泉州知識產權快速維權六方協作機制》,加強與各行業協會、企業聯盟、維權公司以及相關行政執法部門的溝通協作,整合各方資源,拓寬線索來源,提高打假維權工作的綜合效能,確保專項行動扎實深入開展。
典型案例
周某等人集資詐騙案
2019年7月至2020年5月期間,犯罪嫌疑人周某利用其實際控制的、位于豐澤區田安南路的某公司,伙同犯罪嫌疑人鐘某強、林某溫、廖某強等9人,在未取得期貨交易、金融交易資質的情況下,虛構該公司有專用團隊在香港日發期貨有限公司進行期貨投資的事實,以使用該公司的“某國際期貨軟件”投資期貨交易能保證投資資金安全、宣稱公司設定止損點自動補倉保證客戶穩賺不賠,以此為誘餌吸引客戶投資參與平臺交易。以推薦提成、代理傭金等高額回報、返利為誘餌,采取線下人拉人的方式向社會不特定對象進行宣傳,在明知返利模式必然虧損、無實際兌付能力、無法持續履約的情況下,分工合作、互相配合,利用新投資者的資金來向老投資者支付回報,共同實施集資詐騙,累計向約4000人非法集資人民幣2.87億元。目前,該案共抓獲犯罪嫌疑人9名,凍結賬戶資金700余萬元人民幣。
MBI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
2012年以來,某集團先后在網上設立游戲理財創富平臺、網絡傳銷平臺(服務器、管理人員均在境外),虛構其旗下產業眾多、資產雄厚的事實,鼓吹其線上線下資源整合能力,造成平臺穩定運行、持續獲利的假象,引誘參與者繳納100至3.5萬美元不等的入門費成為會員,獲取平臺推出的積分或虛擬貨幣,并設置直推獎、對碰獎、領導獎等高額獎勵模式,誘惑會員推薦他人加入并按照順序形成上下線關系。通過上述兩個平臺,該集團在我國境內共發展會員1105萬人次,下線層級多達1357層。市局經偵支隊統一收網,抓獲犯罪嫌疑人8名,配合外地抓獲10名犯罪嫌疑人,凍結資產3000余萬元人民幣。
丁某華等人非法經營案
2018年來,犯罪嫌疑人丁某華、郭某燦在石獅組織蔡某梁等人進行外匯買賣操作,利用匯率差異,賺取中間差價,涉案金額達20億余元。2020年5月,泉州石獅市公安局經偵大隊經過長期縝密偵查,破獲“0627非法經營案”,陸續抓獲犯罪嫌疑人丁某華等團伙主要成員11人,摧毀犯罪窩點2個,凍結銀行賬戶50個并扣押大量銀行卡、電腦、手機等作案工具。
“3·24”虛開增值稅發票案
2020年初,接公安部線索稱,有福建某有限公司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且上下游涉案企業涉及北京、福建、江西、安徽、陜西等十幾個省市,該公司利用富余進項對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供安徽、北京、福建、江蘇等地企業進行抵扣,為滿足擴大的虛開銷售量,大量從三明市的某化工運輸有限公司和某運輸有限責任公司購進虛開的運輸類增值稅專用發票,并形成相關資金回流的閉環。2020年6月,市局專案組和泉港分局共出動100余名警力分赴泉州、三明、南京、惠州四地同步展開收網行動,抓獲陳某輝為首的18名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犯罪嫌疑人,搗毀虛開窩點4個,現場扣押手機、電腦主機、銀行卡、U盾、賬本、偽造公章、虛假購銷合同、發票存根、虛假入庫單等涉案物品100余箱,凍結相關涉案銀行賬戶200余個、凍結金額2000余萬元資金,成功破獲涉案金額10億余元的“3·24”特大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
“7·31”妨害銀行卡管理案
2020年7月初,泉州市公安局接到關于跨境販賣銀行卡至菲律賓的線索,經過深度研判,查清了以王某珊為首的特大跨境買賣銀行卡犯罪團伙,通過全國郵寄、現場運送至福建晉江并最終通過物流公司海運的方式運往菲律賓,為境外賭博、詐騙、洗錢犯罪分子提供個人銀行賬戶的支付結算犯罪通道。經過專案組3個多月的連續奮戰,全面摸清犯罪團伙組織架構、運作模式、嫌疑人落腳點等情況后,12月初,在總隊的組織下,泉州、晉江兩級公安機關開展統一收網行動,成功偵破“7·31”妨害信用卡管理案件,一舉搗毀犯罪窩點14個,抓獲犯罪嫌疑人15名,涉案金額近4000萬元,查扣大量銀行卡套件、電話卡、U盾、手機等涉案物品,取得該案階段性重大戰果,為全國“斷卡”專項行動作出積極貢獻。
趙某生等人假冒注冊商標案
自2020年4月份以來,犯罪嫌疑人龔某宇在晉江市陳埭鎮一店鋪內銷售偽造的“喬丹”“361°”“耐克”牌商標布標給犯罪嫌疑人趙某生;犯罪嫌疑人吳某軍在陳埭鎮某工廠內,偽造“361°”“喬丹”“NIKE”“350”“YEEZY”“安踏”品牌的鞋盒,并銷售給犯罪嫌疑人趙某生。犯罪嫌疑人趙某生在向龔某宇、吳某軍購買假冒的商標布標、鞋盒后,再生產假冒生產“喬丹”“361”“李寧”牌運動鞋,并銷往全國各地。經過晉江市公安局前期縝密偵查,2020年10月,在摸清趙某生等人的全部情況后,集中收網,先后抓獲犯罪嫌疑人3人,搗毀制假、銷假窩點4個,涉案總價值超千萬。
王某彬合同詐騙案
2020年1月至12月期間,犯罪嫌疑人王某彬在無經濟來源且債務累累的情形下,為了“炫富”并獲得他人信任,采取“拆東墻補西墻”的方式,在泉州市豐澤區注冊一家汽車租賃的空卡公司,謊稱以自己生意好需要調車為幌子,陸陸續續向泉州晉江某租車行、南安某租車行、泉州鯉城區某租車行等多家租車公司調車,每次租來后,自己偽造假的質押手續將車抵押給惠安、臺商、豐澤、廈門等地一帶所謂“金主”騙取抵押款,而后用于支付租車租金、“金主”高利息以及個人揮霍、賭博。以此手段重復作案,至被抓獲時,共騙取租車行高檔小轎車50多部,并騙取“金主”抵押款1000萬余元,總涉案價值4000萬,全部用于支付租車租金、“金主”高利息以及個人揮霍、賭博。目前,該犯罪嫌疑人王某彬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南安經偵大隊辦案民警破案抓獲嫌犯后繼續調查追贓,經過深入調查追蹤,明確車輛去向,為租車公司追回17輛被騙車輛。
蔡某職務侵占案
2016年10月,蔡某經婆家人介紹,到其親戚曾某的紙制品公司上班,擔任電商銷售部門的業務員及客服。 上班不到三個月的蔡某,從2016年底開始,秘密將公司淘寶店及微商店顧客添加到其私人微信上,并通過其微信“私自”銷售公司的紙尿褲,賺取利潤。直至2019年9月份左右,作為公司老板的曾先生在處理一退貨單時,才發現蔡某某通過微信銷售公司紙尿褲,涉及金額竟然有近百萬元。曾先生念在與蔡某有堂親關系,本想通過家庭內部調解私下解決此事,要求蔡某將三年來賺取的利潤歸還,便大事化小。但是,由于大部分錢款已被蔡某揮霍掉,在親族長輩等人調解下,蔡某雖已經歸還曾先生30余萬元,但也開始產生消極應對的心理,經協商三、四個月均無法達成協議,老板曾先生考慮損失的金額較大,無奈之下,最終選擇到公安機關報案處理。公安機關抓捕蔡某到案后,蔡某追悔莫及,本想著賺快錢,支撐自己的高消費,以為不“偷”不搶不是犯罪,沒想到自己的行為已經是觸碰刑法的紅線。
責任編輯:趙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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