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兒童乘坐機動車使用安全座椅的規定
(2021年5月27日福建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
為保障兒童乘車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制定本規定。
一、父母等監護人或者其他成年親友攜帶不滿四周歲兒童駕駛或者乘坐小型、微型載客汽車,應當在車輛后排規范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兒童因疾病或者其他身體原因無法使用的除外。
本規定所稱兒童安全座椅包括符合國家標準的兒童安全座椅和其他兒童安全約束系統。
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將使用兒童安全座椅納入機動車駕駛證考試內容,加強宣傳和檢查。
駕駛培訓學校、駕駛培訓班應當對學員進行兒童安全座椅相關知識的培訓。
幼兒園應當將使用兒童安全座椅納入道路安全教育內容,提高兒童乘車安全意識。
新聞媒體應當加強兒童安全座椅使用的公益宣傳,對違法行為進行輿論監督。
三、父母等監護人或者其他成年親友違反本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予以警告或者處一百元以下罰款。
四、本規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責任編輯:趙睿
- 兩部門聯合推進“八閩工匠學堂”建設2021-08-18
- 2025年福建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率將達60%2021-08-18
- 巡回問 診量身幫扶——我省深入開展產品質量技術幫扶“十百千萬”工程側記2021-08-18
- 全省第一次掃黑除惡常態化暨四大行業領域整治推進會召開2021-08-18
- “十四五”福建力爭實現城鎮新增就業250萬人以上2021-08-18
- 福建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情況2021-08-18
- 福建首家“河長制積分超市”在上杭開業2021-08-18
- 福建發布“十四五”特色現代農業發展規劃2021-08-18
- 福建征集“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車”創新技術成果2021-08-18
- 福建將支持建設一批閩臺港澳科技合作基地2021-08-18
- 最新龍巖新聞 頻道推薦
-
閩西信用合作社:共和國金融的“源頭活水”2021-08-18
- 進入新聞頻道新聞推薦
- “五一”福建游,臺味火出圈
- 進入圖片頻道最新圖文
- 進入視頻頻道最新視頻
- 一周熱點新聞


已有0人發表了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