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聞網12月16日訊(福州日報記者 余少林 林榕昇 通訊員 林圣 黃穎)“我們將用自己的行動維護軍人尊榮地位,保障軍人合法權益。”12月6日,長樂區舉行“保障軍人合法權益 維護軍人尊崇地位”暨民間仿制軍服整治專項行動總結會。會上,轄區內30支民間樂隊主動上繳仿制軍服、徽章等210余件,更改樂隊名稱并簽署了承諾書。
這份承諾書的簽署,為長樂區檢察院辦理的保護軍人權益公益訴訟案件畫上句號。這起訴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正式實施后,全省保護軍人權益領域首例公益訴訟案件。
據了解,在民間喪葬活動中,常有民間樂隊以“某某軍樂隊”冠名,并著仿制軍服,戴仿制軍帽,配“軍樂隊”字樣臂章,甚至佩戴軍銜肩章。這些所謂的軍樂隊常被安排在出殯隊伍中,招搖過市。
長樂區人民檢察院在履行法律監督職能時,發現長樂轄區內存在以上現象,相關商鋪甚至公然售賣、濫用仿制軍服、徽章,嚴重影響軍人形象,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今年8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正式實施。保護軍人權益,使軍人成為全社會尊崇的職業,全社會都責無旁貸。”長樂區檢察院相關負責人說。
為此,長樂區檢察院當月即作為公共利益的代表,提起保護軍人權益公益訴訟。之后,檢察院通過聯合長樂區人武部、市場監管局、文旅局等相關部門開展5次聯合調查,召開聯席會議3次,發出2份檢察建議,召開1場圓桌會議。
11月,長樂區政府啟動仿制軍服專項整治行動。行動期間,長樂區人武部、公安局、市場監管局、文旅局、民政局等出動執法人員264人次,查處非法銷售仿制軍服商戶2家,查扣仿制軍服、肩章、帽徽等19種1900余件。
“此次總結會通過向社會發布仿制軍服整治成效,引領社會形成尊重軍人職業、維護軍服權威的意識,從源頭治理、社會影響等方面共同維護軍服、軍品專用性和嚴肅性,營造擁軍愛國和崇尚榮譽的社會氛圍。”長樂區檢察院相關負責人表示。
責任編輯:趙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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