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 id="iwcyi"><tbody id="iwcyi"></tbody></sup>
  • <button id="iwcyi"><input id="iwcyi"></input></button>
    <strike id="iwcyi"><acronym id="iwcyi"></acronym></strike>
    <sup id="iwcyi"><tbody id="iwcyi"></tbody></sup>
    <rt id="iwcyi"></rt>
    您現在的位置:海峽網>新聞中心>福建頻道>福州新聞
    分享

    福州新聞網9月18日訊(福州晚報記者 葉智勤 通訊員 林怡佳 陳宇丹)車主如果自己沒有開車,把車借給飲酒的朋友,也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成為共犯。近日,福清法院審結一起危險駕駛罪案件。

    4月21日晚,劉某在福清市某飯店與陳某等人一同飲酒。23時許,劉某覺得陳某酒量比較好,就將自己的摩托車交給陳某駕駛,讓其送自己回家,途中被民警查獲。

    民警將陳某帶至福清某醫院進行抽血檢驗。經鑒定,陳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46.42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6月8日,劉某投案,并如實供述上述事實。

    近日,福清法院經審理認為,劉某在明知陳某大量飲酒的情況下,仍讓陳某駕駛摩托車在道路上行駛,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屬于共同犯罪。福清法院判決劉某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一個月零十日,緩刑二個月,并處罰金4000元。

    法官說法:危險駕駛罪是有共同犯罪的,不要向醉酒的人員出借車輛,不要向駕駛員強行勸酒或指派、脅迫醉酒的駕駛員駕駛機動車,否則將會承擔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趙睿

    最新福州新聞 頻道推薦
    進入新聞頻道新聞推薦
    “非遺潤童心”福建省少年兒童圖書館公
    進入圖片頻道最新圖文
    進入視頻頻道最新視頻
    一周熱點新聞
    下載海湃客戶端
    關注海峽網微信
    ?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14 舉報郵箱:service@hxnews.com

    本站游戲頻道作品版權歸作者所有,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權,請聯系我們,本站將在3個工作日內刪除。

    溫馨提示:抵制不良游戲,拒絕盜版游戲,注意自我保護,謹防受騙上當,適度游戲益腦,沉迷游戲傷身,合理安排時間,享受健康生活。

    CopyRight ?2016 海峽網(福建日報主管主辦) 版權所有 閩ICP備15008128號-2 閩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備案編號:20070802號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海峽都市報(海峽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版權說明| 海峽網全媒體廣告價| 聯系我們| 法律顧問| 舉報投訴| 海峽網跟帖評論自律管理承諾書

    友情鏈接:新聞頻道?| 福建頻道?| 新聞聚合
    主站蜘蛛池模板: 祥云县| 思茅市| 伽师县| 申扎县| 高青县| 鹿泉市| 昌黎县| 吉隆县| 饶河县| 商水县| 盐亭县| 土默特左旗| 鹤峰县| 永年县| 沙湾县| 阜城县| 富平县| 德格县| 黄梅县| 凤阳县| 资讯 | 蒲江县| 河曲县| 灵台县| 舞钢市| 荔浦县| 易门县| 盐池县| 平罗县| 乌拉特前旗| 木兰县| 乌兰浩特市| 漳平市| 嘉祥县| 龙胜| 定陶县| 胶南市| 万山特区| 阿尔山市| 新龙县| 通城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