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最高檢“一號檢察建議”,切實加大對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打擊力度,近期,福州市閩侯縣、臺江區、長樂區等多地檢察機關多方協調,合力構建未成年被害人的救助機制,彰顯司法關愛。
3月25日,福州市首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救助中心——閩侯縣檢察院、上街公安分局、縣司法局“春風驛站”在福州市公安局上街(高新區)分局執法辦案中心正式成立,進一步統一規范未成年被害人詢問程序,避免在不同刑事訴訟階段多次取證可能造成的“二次傷害”。
今年3月初,閩侯縣檢察院與縣公安局、上街公安分局、縣司法局聯合簽訂《關于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辦案救助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明確未成年被害人案件的辦理原則、主要任務、適用范圍,建立檢察機關提前介入、聯合詢問等制度,并細化了詢問未成年被害人的具體標準和操作程序。
閩侯縣檢察院牽頭在縣公安局、上街公安分局執法辦案中心,同步建設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救助中心,配備同步錄音錄像、心理測評、心理疏導等辦案設備,并在中心內接入醫療設備,集未成年被害人權利告知、詢問取證、心理疏導、檢查治療、司法救助于一體,真正做到“一站式”詢問、檢查、救治、心理測評等都在一個地點逐項有序完成。
同時該中心引入法律援助律師、專業醫生、心理咨詢師三支團隊合力保障被害人合法權益。公安機關聯絡員負責受理案件后第一時間通知檢察機關,檢察機關聯絡員負責一站式詢問及各方關系協調,醫院方聯絡員負責陪同檢查、治療等事項,司法局聯絡員負責指派法律援助律師。各單位聯絡員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及時總結侵害未成年人權益案件的特點和規律,共同促進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工作。
3月19日,臺江區檢察院聯合市公安局臺江分局、區司法局、共青團臺江區委制定出臺《關于辦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工作辦法》,對辦理該類案件涉及的聯絡溝通、提前介入、權利告知、詢問辦法、救助措施、懲處手段、檢察監督等環節進行規范。
3月20日,長樂區檢察院會同區委宣傳部、區公安局等9個部門聯合出臺《關于建立保護未成年人權益聯動機制的工作規定(試行)》,建立第一時間報告、一站式取證、一攬子救助等“三個一”工作機制,從案前、案中、案后三個環節,全方位維護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權益和身心健康,為其提供司法、醫療、社會等方面的關愛和救助,形成權益保障合力。
福州日報記者 陳鐵夫 通訊員 程慧 陳勝男
責任編輯:趙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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