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浙江省江山市一名大齡男青年,找婚介準備娶越南新娘,沒想到落得“人財兩空”。7月6日,浦城縣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不當得利糾紛案件。
這名大齡青年姓周,今年37歲。因為年齡較大,在農村很難娶到老婆,經人介紹到江山市區浦城縣人陳某開辦的“相親相約”婚姻介紹所,欲娶一名越南姑娘。陳某要求周某預交40000元介紹費,周某當場給付了現金,滿心歡喜地回家了。在家等了兩個月,期間陳某只帶周某見過一個越南姑娘,因語言不通介紹不成功,之后便再無安排相親。故周某多次向陳某催要退款,陳某便出具欠條一張。還款期滿后,周某多次電話催討,陳某仍分文未還甚至關機拒接。后周某去“相親相約”婚姻介紹所時,發現該機構早已人去樓空,陳某不知所蹤。周某遂訴至浦城縣法院,請求法院判令陳某償還欠款并支付利息。
【解析】
浦城法院審理認為,陳某以給周某介紹婚姻為由,向周某收取40000元,后介紹未成,經周某催討后,陳某承諾一定期限內返還金錢并立下欠條一張。陳某逾期未還并占有該款,無合法依據,屬于不當得利,應予以返還。周某主張的逾期返還的利息,因法律禁止婚姻的建立用金錢做交易,周某自身存在過錯,故不予支持。最后,法院判決陳某返還給原告周某的欠款40000元。
【法官提醒】
當今在某些貧困的農村通過民間婚介機構、媒人娶越南新娘的現象已經越來越常見了,甚至“到越南找老婆”的現象已經蔓延到中國上海、杭州、寧波等大城市。通過該種方式娶越南新娘存在極大風險。一方面,以營利為目的提供涉外婚姻介紹服務的行為違背了國家的禁止性經營規定;另一方面,通過這種以金錢交易為手段締結的婚姻,雙方往往因為缺乏感情基礎、語言不通、生活習慣差異大等因素,離婚率較一般國內婚姻高。
近年來,“越南老婆”又被打上了販賣人口、買賣婚姻、婚姻詐騙等負面色彩。所以,在此提醒廣大大齡男青年“婚姻誠可貴,愛情價更高”,美滿的婚姻是建立在感情的基礎上的。(陳華清)
責任編輯: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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