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春節期間,不少村民會在鄉里山間焚香祭祀和燃放煙花爆竹,卻不想這可能給山林安全帶來極大隱患。這不,2月7日至8日,延平區塔前鎮和峽陽鎮的兩處山腳就因此發生火災。所幸滅火及時,均未造成嚴重后果。
2月7日中午,塔前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電話,稱在際上村的一處山腳下發生火災。民警趕到現場發現,300平方米左右的蘆葦林燒得正旺,火勢逐步從山腳向半山腰上蔓延。由于火勢較大,民警立即通知村干部組織當地100余位村民上山滅火。因為山里缺水,村民只好拿著鐮刀、鋤頭等工具,沿火勢周邊劈出一道防火路,防止大火向山頂上蔓延。經過2個多小時的努力,火情得以控制。
經初步分析,火災是因一位村民在山腳下祭拜土地公,一部分未燒盡的紙錢被風吹到附近的蘆葦林引起。具體情況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2月8日13時許,峽陽伐木場往小梅村方向一處山腳下的廢棄田間發生火災。過火面積約2畝。經過半個多小時的努力,大火被消防官兵和民警合力撲滅(左圖)。經推斷,火災是由燃放煙花爆竹引起。 (陳宇 文/攝)
責任編輯: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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