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0月28日訊 今后市民可以拿著醫院開的處方,到零售藥店購藥了。
昨日海都記者獲悉,由廈門市醫改辦、市衛生計生委、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市場監管局聯合制定的《關于控制公立醫院醫藥費用過快增長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已于10月19日經廈門市政府同意開始實施。市民看病有望更省錢。
患者可自主選擇在醫院或院外購藥
藥品、耗材價格虛高是導致看病貴的一大主要原因,此次《意見》也指出,將加大基本藥物的配備使用。二級綜合醫院基本藥物和低價藥品使用量(以銷售額計算,下同)達到40%以上,三級乙等綜合醫院、中醫院達到25%以上,三級甲等綜合醫院、中醫院達到15%以上,同級別專科醫院可下調5%~10%,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使用基本藥物占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用藥比例不低于60%。
此外,還將采用多種形式推進醫藥分開,患者可自主選擇在醫院門診藥房或憑處方到零售藥店購藥。還要求醫院信息公開,建立公示制度,二級以上醫院每年都要定期向社會公布相關信息,重點公開醫院績效考核、質量安全、醫療服務項目和藥品價格、次均費用等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的監督。逐步建立醫師處方向患者及醫藥經營企業公開制度,鼓勵患者院外購藥。
提高住院患者醫保目錄內藥品使用率
醫院是否過度診療、用藥、檢查,也直接關系到患者是否會多花錢。此次《意見》就要求規范醫生診療行為,堅決杜絕過度醫療行為。
要求各公立醫院要明確大額處方的標準,每月統計分析大額處方,堅決查處大處方等行為;執行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每季度對二級以上醫院抗菌藥物使用量和使用金額前10名醫師和藥品進行合理性用藥檢查考評,對存在不合理使用的醫師按規定予以處理,對不合理使用率超過50%的抗菌藥物予以暫停使用。
同時,將加強醫療機構靜脈輸液管理。由市衛生計生委確定一批無需輸液治療的常見病、多發病,一般不采用靜脈輸液,具體實施由臨床醫生視病情而定,確需輸液的應附情況說明。將切實提高住院患者醫保目錄內藥品使用率,控制目錄外費用(藥品、耗材、診療項目)占比。
此外,還將嚴格控制醫院大型設備檢查陽性率,醫院大型設備檢查陽性率二級醫院控制在70%以上,三級醫院控制在75%以上。積極推行同級醫院醫學檢驗、醫學影像檢查互認,避免重復檢查。(海都記者 林秋燕)
責任編輯: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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