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工信部獲悉,工信部發布了《公開征求對第五代國際移動通信系統(IMT-2020)使用3300-3600MHz和4800-5000MHz頻段的意見》?!兑庖姟贩Q,3300-3600MHz和4800-5000MHz頻段為IMT-2020工作頻段,頻率分配方案、設備射頻技術指標和臺站管理具體規定另行制定和發布。
全文
公開征求對第五代國際移動通信系統(IMT-2020)使用3300-3600MHz和4800-5000MHz頻段的意見
為適應和促進IMT-2020在我國的應用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頻率劃分規定》,參考國際電聯《無線電規則》和相關標準,結合我國頻率使用的實際情況,工業和信息化部研究起草了《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第五代國際移動通信系統(IMT-2020)使用3300-3600MHz和4800-5000MHz頻段相關事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具體見附件),現公開征求意見。請于2017年7月7日前反饋意見。
聯系人:工業和信息化部無線電管理局
電話:010-68206251
傳真:010-68206220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西長安街13號工業和信息化部無線電管理局(郵編:100804).
請在信封上注明“頻率規劃征求意見”。
附件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第五代國際移動通信系統(IMT-2020)使用3300-3600MHz和4800-5000MHz頻段相關事宜的通知
(征求意見稿)
一、3300-3600MHz和4800-5000MHz頻段為IMT-2020工作頻段。
二、3300-3400MHz頻段的IMT-2020原則上限于室內使用。在不對在用的無線電定位業務電臺產生干擾的情況下,可用于室外。
三、3400-3600MHz頻段IMT-2020系統電臺不應對該頻段頻率許可有效期內的衛星固定業務地球站產生無線電干擾。對于頻率許可到期但用于衛星遙測的該頻段及鄰頻地球站,應給予一定的保護,具體措施由IMT-2020系統運營方與相關衛星操作者協商解決。
四、4990-5000MHz頻段IMT-2020系統電臺應不對該頻段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頻率劃分規定》腳注CHN12所列的射電天文電臺產生干擾。
五、上述頻段作為IMT-2020工作頻段,由國家無線電管理機構分配管理。頻率分配方案、設備射頻技術指標和臺站管理具體規定另行制定和發布。
責任編輯:莊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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